欧阳黔森:《故乡之殇》(散文)


故乡之殇
文/欧阳黔森
是不是有些东西,只有它不复存在了,你才能不得不想起它曾经美丽的存在。之后,你便会难以置信地难以忘怀。是不是这样的,显然就是这样的。因为,这个这样的,不时会以持之以恒的势态,占据你所存不多日子里的那些挥之不去、不请自来的思绪。有了这样无奈的思绪,孤寂便弥漫在你余下的时间里、让你久久地不能释怀。
这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必纠缠,现在就开始回忆。
一
黄土坎、八里岗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只要你看见过,就不会再忘记它。何况它的美丽不可磨灭地占据着我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
大约是在六岁的时候,我来到了一〇三地质大队新驻地黄土坎。黄土坎位于铜仁县城西郊,与八里岗村隔田相望。在回忆黄土坎和八里岗之前,我觉得很有必要回忆一下六岁以前的记忆。这些记忆在我近一个甲子六十年的岁月里,影响着我的思维和行为,这些记忆与两个地名息息相关,一个是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乡,另一个是铜仁县云场坪镇枫木坪村。有了这样的息息相关,那么这两个地方常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并成了不可阻挡的存在。有了这样的存在,在大脑闲暇时,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反复臆断:除非我在这样的梦中不再醒来,否则,无法消停、周而复始。有了这样的臆想,其实我的大脑根本无暇赋闲,还似乎更加鲜活;有了这样的鲜活,那么,这人世间还有什么样的东西,可以让人不由得派生出生死相依、相生相灭的感觉和景象呢?
六岁以前的记忆,基本是片段式的: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时间里我醒了,那一刹那间是我对太阳最初的记忆。有人说,人在三岁以前是不记事的,如果以这一点为依据的话,那么,那时候我刚好三岁。五十五年后的今天,要我准确表述那是怎样灿烂的第一缕阳光,这是不太可能的。于这一点而言,无论用文字或者语言,都会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好在我的记忆从未丢失那一刻。那时候,我睁开了眼,阳光从窗外瀑布般跌进了我的眼帘,顿时,我的世界一片金光闪烁。在这童话一样的时空中,我明显感觉到了安逸的味道,翻了一个身,就清晰地看到,不远处的柜子上有一个大玻璃瓶,瓶里装满了白糖。时至今日,我仍然有些疑惑。如果说阳光是我人生最初的记忆,这不难理解,一个人拥有了眼睛,于黑暗和光明而言,你本能的厌恶或本能的愉悦,便可端倪尽显;如果说,一瓶白糖也成了我最初的记忆,只能这样解释,那时候是一九六八年,白糖一定是紧缺的稀罕之物。在我最初的意识中,没有怎样吃白糖的记忆,不等于我没吃过,还可能经常吃。我一生下来就没吃过母亲的奶,这是我从婴儿长到童年时,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说,你是老六,你太小,我太大,没奶了。
我是吃牛奶长大的,后来,我知道母亲总会在牛奶里放些白糖,有利于我热情地吸食。这样的热情,三岁以前可能记不住,可却潜伏了这种热情所产生的意识,这样的意识可能有些朦胧,但也可能在未来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刻,这个朦胧便是你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味道。这也是有人在路遇某山某水某人时,一句“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总又免不了绞尽脑汁地拷问。其实,考问什么呢?这就是潜意识中有,而我们却无法了然,就如那天我醒来,眼里只有阳光和白糖一样。不难想象,那时候的家很杂乱,睡的地方和吃的地方以及一切活动的地方,就那么一间房,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可以明确地说,那天家里不仅有阳光、白糖,还有更多的东西堆放在那并不太大的空间里。然而,我能记住的只是阳光与白糖,画面温馨而美好。接下来的记忆便有些难为情了,画面中一个小孩在哇哇大哭,身边一堆小黄便特别显眼。我意识到,这个小孩子就是我。那时,我的灵魂似乎正在屋顶上小憩,要不在没有镜子的情况下,我怎么就看见了我呢?何况三岁左右的人即便有镜子可照,却未必知道是谁?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大哭起来的,或者为什么大哭。我哭了多久,不记得了,也记不得母亲回来后,是数落了我吗?还是安慰了我。总之,那天的记忆就如此戛然而止。
多少年后,我才从母亲那里知道,父亲在那一带参加锰矿大会战。而普觉乡的一个粮站便成了一〇三地质大队的物资仓库,父亲是仓库管理员。我们一家人也便住在了仓库一侧的一间房屋里。
对普觉的记忆,在我四岁的时候就明晰而清朗起来,首先一条河,河里人头攒动,人们在争抢大鱼。当然,我大哥也在其中,二十岁的他,可谓身手不凡,几条红尾金鳞的大鲤鱼便上了我家厨房的砧板上;大哥一手拿着钓鱼竿,一手夹起我走过一段险道,往下看,河水奔腾、悬崖陡峭,往上看,蓝天白云、太阳灼眼;月亮皎洁,银色的沙滩上甲鱼在爬行,一把刀直插到甲鱼的腹底的河沙下,把甲鱼翻过身子,它只有四仰八叉地跑不了啦,把它拾起来丢进竹篓里。不一会儿,就装满了,我们踏月色而归。那是怎样的一种快乐哪!真是无以言表。
我很庆幸,从未忘记这样美好的记忆,这也许是一个写作者不可缺失的优点。一九九三年,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普觉村的散文,题目干脆就叫《月亮滩》了,这篇文章收入我的第一部作品集《有目光看久》中,还在当时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我满怀深情地写道——那地名不叫月亮滩,是我把这美丽的名儿编织在我那方魂牵梦萦的土地上。我虽未在那儿出生,可一生中对大自然最初的感受就在于此。
月亮滩我曾回去过两次。第一次是一九八五年春天,那时,我已是一名地质队员,任一〇三地质队化探分队化探野外作业组长。那天,当我展开一比五万军用地形图,看见普觉村这三个字时,我的眼睛闪亮地湿润了起来,有了这样的湿润,月亮滩便不可阻挡地成了我心海里激动的沸点。
那是我向往已久的月亮滩哪!
那天我们从松桃苗族自治县沙坝乡开始向普觉村跋涉。那时,沙坝乡是我唯一见过不通公路的乡镇。通往普觉的路非常崎岖,不知淌过了多少条溪水,翻过了多少山岭,晚上十九点左右才到达普觉乡。
在走了几处疑似点后,我终于放弃了弄清以前我家住在哪儿的想法,也不知我的月亮滩位于这河上的哪一段?
独自一人,我还是走上了河堤。月亮未出来,只有河边人家的窗户发出昏暗的亮光,河水黑绿绿的,还有阵阵污臭味顺风袭来。我想就是有月亮,这河水也不再银光闪烁了。
我问一个在河边挑井水的姑娘,这河里是否还有鱼?姑娘瞪圆眼瞧了我好半天,才说,鱼早没了,那些人用电打,炸药炸,农药毒,早断根了。真是些缺德鬼!听后我心里一阵阵酸痛。我的月亮滩!我魂牵梦萦的月亮滩……
第二天我再无心思寻根,早早起床,喊醒队员便踏上了新的路途。
从此,一晃三十八年过去,我再也没有踏上过普觉的土地。
第二次到普觉是二〇二三年的春天。这个春天,我走了一百多个村庄,行程八万多公里,采写了《高原醒了》《风景这边独好》《天堑变通途》等有关乡村振兴的报告文学。分别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山花》头条发表,《求是》杂志刊登了《黔村行记》。
在我的采访日程中,当然要有普觉乡普觉村了。
又是一个春天。这个春天,愿我不再伤痛。三十八年前,那个春天的伤心,实在让人沮丧不已。那儿时童话一样美丽的月亮滩,让我触目惊心。可以说,三十八年以来,这个伤痛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今天的模样如何?我那梦牵魂绕的月亮滩。它还好吗?它还存在吗?它是给我惊喜呢?还是依然让我伤痛呢?
普觉的村党支部书记,当然早就听说过我的关于月亮滩的故事。临近半夜三更,他信心满满地陪伴我走在小河岸上。他知道,只要走过,他的这个信心就不会有遗憾,毕竟谁不说俺家乡好呢?毕竟眼见的生态美、百姓富是不争的事实,毕竟他看到的我没有半点的伤痛神色,有的只是满眼的惊喜。
为了治理这条小河,修起了堤岸,清了水,碧绿了万亩茶园,沙滩的不复存在,也就微不足道矣!
只要月亮升起来,夜就黑不起来。月色湿漉漉地潜伏在小河的波纹里,潺潺的流水也便欢乐起来,有了这样的欢乐,月光也有了浪漫的色彩。小河的对岸,梨花溢出的芬芳裹挟了微风,香满了山谷。刹那间,山香了,水香了,仿佛人也香了。有了这样的香,心就广阔起来,甚至可以包揽整个星空。
而我的月亮滩,它在月色中永远地消失了。
关于普觉村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
当然,这不是结束,只是另一种开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开始学会原谅,原谅这个世界所给我们带来的那些我们不愿意放下的、不甘心消失的、不复存在的一切,原谅一切不断地改变所带来的一切。
对于我从婴儿到儿童再到少年、青年的岁月,我曾有一个较准确的梳理,生于铜仁县城下南门铜仁地区医院,一岁左右在铜仁县云场坪乡枫木坪村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两岁至四岁左右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乡一〇三地质大队锰矿大会战仓库生活,五岁至六岁回到铜仁县云场坪乡枫木坪村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六岁至二十五基本在铜仁市黄土坎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中间十五岁到十八岁到十八块地农场和砖瓦厂干活,之后还在地质测绘分队干过临时工,十九岁后成了一名正式的地质队员,直到二十五岁的一九九〇年,我才离开生活了十九年的黄土坎和八里岗。
有了这样的梳理,不难看出普觉乡、枫木坪、黄土坎、十八块地、八里岗是怎样地与我血肉相连了,而这样的血肉相连,可以说,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了。这是岁月的痕迹在我身上并不抽象地完成它的暴露无遗,于是乎,我这人就成了这样的人了。
我明白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判断,来自我的记忆,而这些记忆既然存在,便终身相依了。
如果说在普觉的那些日子是零星而片段似的记忆,那么在枫木坪村的记忆应该有些断断续续的印象了。那时我五岁左右,我记得,那天是赶集的日子,公路两旁都是买菜的。而我却面对着一辆行驶而来的解放牌汽车号啕大哭,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就站在公路中间了,为什么明明知道要避开汽车,为什么不移动自己的脚步,而是站在那里号啕大哭?那时候,我心里非常清楚也非常明白,甚至我能清晰地看到驾驶员惊恐的眼神,可是,我感觉我并不恐慌,虽然我在号啕大哭。我也非常清晰地看到一双手,把我拉到了路旁。这一双手,至今在我眼中历历在目,这是一双善良的手,拯救了我的手。也许,当时我对这双手心存感激,以至于对这双手的主人印象有些模糊,不断地搜索记忆,应该是一位卖菜的老大娘,她长得像什么样子,我已经不能清晰地回忆,但是她那张模糊的脸仍然是我熟悉的,因为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不断地在梦中重复着这样的熟悉,特别是她的那双手,更是我不可磨灭的记忆。那双手,是那样的粗糙,裂纹张裂着,我甚至能看到裂缝中有血迹渗出。由此我判断,那一定是个寒冷的冬季,我处在危险之中,被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拯救。
我记得,在一次与小伙伴们躲猫猫的游戏中,那天我躲得特别远,那地方特别隐秘,虽然有些让我害怕,可我坚持躲在那里一声不吭,周围非常寂静,我的耳朵能听见各种鸣虫的声音,像一部多声部的合奏,可是我一直没有听到同伴的呼喊:“我找到你了。”那时候,我迫切地希望听到这句话,可是最终我没有等到这句话。不知我等了多久,也不知我是怎么下决心才走出那个隐秘的地点。走到空旷的田野里,我极目四望,我知道这时候,不是他们找我,而是我要找到他们了。然而,根本找不到他们,因为他们早已放弃了找我,可能早已各自回家了。
我一个人孤独地在田埂上走着,心中却并不孤单,因为我在仰望星空。那时候我正四仰八叉地滑倒在田埂上,索性就不站起来了,我光着的脚丫还不断地拍击着稻禾下的水,溅起来的水花打湿了我的胸膛,并在我的胸膛上肆意流淌。有了这样的印象,由此我判断,那天我没有穿鞋,也没有穿衣服,光着脚丫、光着上身,在荆棘密布的山窝窝里玩躲猫猫。
那天我眼中的天空实在太美丽,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这种美丽是人类无法用语言所能准确描述出来的。在以后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多世界名著,渴望能找到我想要描述而又描述不出来的那个夜晚,很遗憾,我从未找到过。我的大脑曾闪现过皓月当空,星光灿烂,一转念,浅薄,这谁不会这样写呢?在浩瀚的古诗词当中我也寻找过,试图找到一个五岁孩子眼中的星空真切而准确地表述,仍然一无所获。有了这样执着的寻找,我便有了无数次躺在山野里仰望天空的兴趣,然而之后的天空再也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直到有一天,当我看到《旅行到宇宙的边缘》这部纪录片,我惊讶地发现,我找到了那夜的星空。震撼之余,也有点让我感伤,思考再三这个感伤,归根结底是这个片子里的月亮不再神秘,甚至冲击了我的感官,毕竟月亮的表面越清晰就越让人沮丧。
那个时候的月亮在我的眼中,像母亲的脸庞,她是那样慈祥地面对着我,那满天眨呀眨的星星,像一双双温暖的眼睛注视着我。而在这样的注视下,月亮美丽无比,在它皎洁的表面,我分明看到一棵大树下,嫦娥在跳舞,玉兔在奔跑。在这样的天空下,我是不是这天地间最快乐的一个小孩呢?我想,应该是的。无疑,那时候已是深更半夜,凉风吹满了山谷,可我的肌肤分明告诉我,汗珠和露珠没什么区别。有了那夜,月亮于我而言从来都是温暖的,即便是在我长大后所有的阅读范围内,对于那些文人骚客所描述的冷月我从来不以为然,这样的不以为然显然是温馨的月亮支撑了我的感触。
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再也看不到朗月下的满天星斗,就是在万里无云的夜空也仍然如此。这,更让人沮丧。在之后的人生当中,我作为一名地质队员,躺在东昆仑的山脊上,似乎重温过那夜的天空,为什么我要用“似乎”这两个字,因为这样的重温毕竟不是那一夜的重现,那一夜的月亮更加皎洁,那一夜的星空更加灿烂。由此我沮丧地判断,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再也无法看到那一夜的景象。幸运的是,纪录片《宇宙的奇迹》再现了那一夜的景象,遗憾的是,那并不是人类的眼睛在自然界力所能及的,这是科技的力量。当人间的美丽越来越依赖科技的时候,那我们是不是离美丽越来越远了呢?
我记得,我非常喜欢站在我家那棵高大的枇杷树下向远方眺望,只不过这个远方并不遥远。这个遥远于成年人而言近在咫尺,在十八岁的时候我曾经回到过那棵枇杷树下,那时候我家的房子已经成了一块稻田,枇杷树早已不见了踪影。而当年我眺望的那个远方,的确不远,以成年人的脚力,五分钟即可走到。那个地方是一所小学,掩映在一片桃树李树之中,那时候我总希望在人头攒动的放学之时,能看到我的哥哥姐姐从树林中走出,这也是我家那条大黄狗始终喜欢倚偎在我的身旁,与我共同眺望的原因。就这样,一树一人一狗的场景,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清晰地来到我的梦里。十八岁的那年,当我琢磨着、寻找着确定脚下可能是那棵高大的枇杷树曾经生长过的地方时,我再次眺望近在咫尺的小学,只剩下残垣断壁。
无法想象那里曾经是一所能容纳几百学生的小学,但它却真实存在过。那时候,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几千人早已搬到了位于城市郊区的黄土坎,眼前的这个枫木坪村旁的老基地也早已成了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农场。那时候,我在十八块地农场已经劳动了近三年。为什么我那天来到了枫木坪农场,是十八块地农场场长给我的机会,他指着两头牛对我说:“你把他们赶到枫木坪农场,给你最高的公分,一块五毛钱嘞。”我一听枫木坪农场,二话没说,赶着牛就走。十八块地农场与枫木坪农场相隔大约六十里地,如果以铜仁县城为地理标志的话,十八块地农场在西边的大山里,枫木坪农场在东边的大山里。六岁我就离开了枫木坪,十二年了还未回去过。这一次因为这两头牛,能回到枫木坪当然是我非常乐意的。那天,我从早上八点钟出发,直到下午五点钟才赶到了枫木坪农场,历时九个小时,其间可以说险象环生,在经过无数的村庄和山野时,时不时冲出几头像发了疯的公牛,直奔我赶着的牛而来,我奋力举起手中的竹鞭抽打公牛,打得公牛屁股血迹斑斑,它才肯落荒而逃。遭遇过几次公牛的攻击后,我才开始琢磨这是怎么回事,这些牛怎么就发疯了呢?仔细一看我赶着的牛,终于有些明白了,因为我赶的是一大一小两头母牛。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赶着牛经过了位于铜仁县城中心的大十字。大十字一般是一座城市商业最繁华的地段,也是交通要道,可以想象,当我挥着竹鞭赶着牛走过车水马龙的大十字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景象。这样的景象,想起来有点滑稽,却又真实存在过。多年后的而立之年,当我回到这座城市,开着车经过繁华的大十字时,我总是想起我赶着两头牛经过大十字时的青春模样。
那天,我赶着牛必须要经过大十字,因为一条锦江把铜仁县城分割开来,我从西边的大山到东边的大山就必须经过城中的大十字,也要经过西门桥和城东门,再经过灯塔乡、马岩镇才能到达枫木坪农场。说实话,你不能指望一个六岁的孩子曾经坐车经过的这条路,他在十二年后能够轻车熟路地走到目的地。我做到了,不知道是怎样做到的,我曾经无数次思考这个问题,后来也想通了这个问题,毕竟我的父亲是一名地质队员,我的哥哥姐姐们也是地质队员,我当然也拥有地质队员擅长走路、找路,擅长翻山越岭的基因。十九岁时,我也正式成为了一名地质队员,似乎便有些顺理成章了。
在我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五十五岁,多次回到枫木坪老基地农场,农场早已不存在,几乎已经看不出当年有几千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但我总是忍不住,一有机会就回到这里,站在我的那棵已经不存在了的枇杷树下。那个时候,我曾经的那条大黄狗总是不可阻挡地来到我的脑海里。
我当然知道,这是五十三年以前的事。我当然也知道,在我的梦境里,一树一人一狗的场景只是曾经存在过,于这样的存在而言,那些人世间亿万个曾经的存在与我何干。于我而言,这样的存在,不啻与我终生相伴了。
我一生中养过很多狗,这条大黄狗是我记忆最深刻的,它的故事可以说让我每每想起就动情不已,可是,这样的动情,却多半来自我对它的无能为力。一九七一年,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从枫木坪村搬到了铜仁县城郊的黄土坎,搬家的时候,我三哥几次把大黄狗抱上车,车子一发动,它就义无反顾地跳车。不能因为一条狗,不搬家了,这是不可能的。之后这条狗,一直守在我家那栋老房子的门前,直到老房子被拆了,那棵大枇杷树被砍了,它还守在那里。再之后,一个姓杨的司机把它给打死了吃肉,还把皮剥下来送给了我父亲,说是狗皮治风湿病。这名司机与我父亲交好,我每次看见他总是觉得心里怪怪的,你说恨他吧,骂他吧,别人会说你是神经病,那时候一条狗的生命如同草芥。那时候我们一〇三地质大队家属区,家家都养狗,一般的狗也活不过两年,基本上都是打来吃了,狗皮一般都是拿来做床垫。地质队的人长年在野外风餐露宿,有风湿病是常见的。我当然也有风湿病,父亲便把大黄狗的皮传给了我,让我垫在床上。这一垫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里,只要我在家里,每天就睡在大黄狗的背上,这样也好,可以常常和大黄狗相伴。这样的相伴,终于在二十年后的一天,我彻底失去了大黄狗。原因是我老婆给我买了一张新的狗皮垫,把大黄狗的皮给丢进了垃圾桶,等我回来的时候,哪里还找得到大黄狗。气愤之下,我差点就大打出手,当然,这手并没有在我老婆的脸上,而是茶几上的玻璃被我拍得四分五裂。之后,骂得我老婆个狗血淋头。她回击我,为了一张狗皮,值得你这么冒火吗?我也懒得理她,摔门而走。那天我睡在宾馆里,在梦境里我与大黄狗再次相遇,它兴奋地扬起一张笑脸,尾巴大幅度地摇摆,我也高兴地拿出一个红苕喂它,红苕却掉在了地上,我醒了。
第二天,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一张新狗皮垫从床上扯出来。我不再需要狗皮垫了。
在一九九四年的那一年,我的女儿出生,属狗。之后,我常调侃老婆为狗妈,她反击我是狗爹。女儿从小我就戏称她小狗,她无所谓。从小到大女儿看见狗就欢喜得很,可她妈从不喜欢狗,甚至讨厌狗。女儿早就想要一条狗,一直未如愿。上小学后,经不住她央求,我不经她妈同意买了一条小小的北京犬。这是一条典型北京犬,白色,眼睛大、牙床前伸,俗称地包天,样子憨态可掬。我给它起名叫啰啰,一是它走路时,屁股一摇一拖的,按我老家铜仁方言,即一摇一喏,方言中喏与啰同音还同意,二是它给我带来了麻烦,老婆狗妈为了这条狗,天天念念叨叨,让人耳朵都快起了老茧。铜仁方言中的哆嗦更多的意思为麻烦。
是很麻烦,狗妈不管狗,狗爹只好管。狗生病了,我带去狗医院,狗要拉屎撒尿,我来处理。北京犬始终保持着可爱的模样,女儿很高兴,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撸狗。女儿是高兴了,老婆很生气。说这撸狗将严重威胁到女儿的前途。我反击说,小时候我就与狗天天为伴,又能怎样?女儿罕见地站在我这一边。二比一,老婆只有暂时认了。女儿笑开了一朵花,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不过,她没能高兴多久,几天后,啰啰丢失。据老婆所说,啰啰丢了。这话谁信?
女儿考大学前,不知她是怎样说服她妈的,两人从狗市场带回来一条小金毛狗。从此两人都喜欢这条英国狗。我却一直不太喜欢这条金毛狗,说它是条笨狗,两人异口同声反对说金毛是世上最聪明的狗。我说见谁都是熟人,见谁都亲热。小偷来家,它也会摇头摆尾地欢迎!这样的狗有啥用?不像我养过的大黄狗,只认一个家,只认一家人。
如今,这条金毛已十三岁了,在狗界也算是老狗了。我说这笨狗老死了,再养狗,就养一条正宗的中华田园犬,要纯黄色的。
老婆说,可以,你带回来,狗又丢了。
我说,你敢,老账新账与你一起算,把你先丢了。
我一直认真考虑,要到枫木坪村去找一只长得虎头虎脑的小黄狗,把它养成大黄狗。我的五十三年前的大黄狗,既然出自枫木坪村,那么它的血脉就还在那里。
于枫木坪村相关的记忆,也只有这么多了,早年,我写过一篇散文《我家的大黄狗》,还有一部长篇小说《非爱时间》。创作的冲动往往来自回忆,我想,枫木坪村无疑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地方,那么,时不时就会想起它来,便不足为奇了。
从六岁起我生活就在铜仁市黄土坎了,也可以说是在八里岗。在二十五岁以前,我从未离开过那里。在这整整十九年的日子里,我历经了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过程,这个过程无疑完成了对我这个人的塑造,这样的塑造也无疑准确地诠释了,我是这么一个样子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这里就不用我多说了。只要认识我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判断,只不过深浅而已罢了。
黄土坎这个名字,只有在一〇三地质大队的老同事之间常常不自觉地提起。一九七〇年前,这里都叫黄土坎。之后,共青路渐渐取代了黄士坎。来往信件都写:铜仁市共青路一〇三地质大队。邮编:554300。而一〇三地质大队也是从重庆西南地质局五〇五地质大队、梵净山地质大队、国家地质部贵州地质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国家地质矿产部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国家国土资源部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最后到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历经了七十年的变迁,也从最盛时期的近万人,陆续减少到如今的六百多在职职工。退休职工远远多于在职职工是一〇三地质大队的现实状况,值得庆幸的是一〇三地质大队是县团级参公与事业并存单位,不必太担心过不下去了。近日传闻贵州几家从事地矿工作的地厅级单位要重组合并,一〇三地质大队这个番号是否继续存在,不得而知。我是一〇三人,是一〇三的子弟,也曾是一〇三的职工。一〇三于我而言,不可谓不重要,甚至至关重要。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与一〇三息息相关。如果一〇三不存在了,必将气杀吾也!那时候,我想,我端着刺刀,找人拼命的心思都有了。找谁?显然没有对象。找不着,最后只能找到自己,心开始流血。谁能看到?也是自己。
黄土坎即八里岗,我一直就是这样认知的。可有一天,却是三十多年后的一天,当我看到繁华的街道上,分明写着坝地岗,才猛然醒悟,当年这里叫坝地岗是名副其实的,这猝不及防的颠覆,着实让人惊愕不已。
那时候这里是一片希望的田野,是铜仁县西城郊最肥沃的一片土地。这里水田密布、小溪纵横,一派田园风光惹人欢喜。那时候的坝地岗,在我眼里就是陶渊明所喜欢的桃花源。从小我就能背诵《桃花源记》,文中字里行间的妙处,我自然是能感受到的,并且还有坝地岗这样的实景在。那么,这样的美妙,深深植根于我的心田,是顺理成章的结果。
可是,当这样的结果成为一个实在令人太沮丧的事实时,心破碎的声音就会不断敲击你的耳朵,叫醒你胸腔里似乎早已沉睡了的愤怒。这样的愤怒,竟然在我心中升腾起了一种不共戴天的味道。这味道,直冲上来,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那时候,我正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脚下正是我曾经的桃花源,这里是我有梦、追梦的起点,是我的诗与远方。那时候,我睁目张须、像张飞一样大喝一声。不过,我的这一声吼叫,确实与张飞差距太大,他炸雷般地断喝,惊翻了马,惊退了对手。而我,赶紧自行离开,免得路人把你当疯子。因为,眼前的车并不怕人,喇叭声还此起彼伏。你吼,吼啥呢?比声音大?淹没的一定是你了,你还能咋的?
那天晚上,我刻意住在一家能俯瞰坝地岗全景的宾馆里,坐在阳台上沮丧地抽烟,发呆。眼下的街道车水马龙、霓虹闪烁、灯火辉煌,一派繁华的景象,而我感觉到的却是异常的孤寂。
怀念了几十年的名字错了,不叫八里岗,叫坝地岗。这错的由来,其实很简单,一〇三地质大队的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口音繁杂,不难想象,一〇三人把坝地岗说成了八里岗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还纠结这些是不是很无聊,也正是这样的无聊,让我的那份发呆有了些许的思绪,虽然是无奈的思绪,却给我的孤寂带来了一丝生气,让我有心情在脑海里一而再、再而三地感慨,是的,毋庸置疑的是,无论八里岗还是坝地岗都已不复存在了。
那夜几乎无眠,在似睡非睡中,我回到了那个年代的八里岗。于我而言,这个地方,将永远不会改名,它叫八里岗。
二
我很喜爱俄罗斯天才诗人,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一首叫《帆》的诗:
“在那大海上淡蓝色的云雾里
有一片孤帆儿在闪耀着白光!
它寻求什么,在遥远的异乡?
它抛下什么,在可爱的故乡?……”
可是,我无法确定,故乡在哪里!在枫木坪?普觉?黄土坎?还是八里岗?似乎都是,又不是。世人对故乡的习俗认知,有祖屋、老屋的地方,既是故乡。在铜仁市,我没有任何房屋,曾经住过的房子已荡然无存。其实,我不必纠结这些,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工作属性,像我这样的子弟,没有准确的故乡,是太正常的事了。一〇三地质人于黔东而言,哪里都是故乡。于我而言,碧江区云场坪镇枫木坪村、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乡,碧江区共青路黄土坎这三个地方,你说是我的故乡,我很高兴,反之,我会骂人的。
铜仁市碧江区共青路黄土坎是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从六岁到二十五岁,我几乎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其间十五岁到十八块地农场务农,十九岁成为一名地质队员,曾到过广西的十万大山、到过东昆仑、西昆仑、到过横断山脉、天山山脉、到过乌蒙山脉等等,无论走多远,最终都会回到黄土坎,这里是我的家。一九九〇年,我离开了这个家前往贵阳读书,之后,就留在了贵阳,再之后,把父母亲也接到了贵阳,黄土坎的家便也就不复存在了。
这个家,一直在我的记忆中清晰地存在着,它只有一间屋子,四面是用竹条编织后,敷上黄泥构成的墙,房顶上是黑瓦,在房顶和房梁之间,也没有隔板,是用竹篾编织的隔席,撑起了房屋的空间,大约四十平方米,父母亲与我和三哥、四姐,一家五口人就住在这里面,幸亏,那时候大哥二姐已参加工作,并不住在这间房里。一家五口非常拥挤,不过像这样的情况在一〇三地质队比比皆是。我在家排行老六,实际是老五,在二姐和三哥之间,曾经存在过一个姐姐,五岁的时候去世了。家里人一直称我是老五,其实是想忘却曾经的伤痛。其实这个伤痛,一直存在着,从家里人偶尔提到这个姐姐的只言片语中,体会到这个伤痛从未消失。在一〇三地质队像我这种排行老六的人,极为常见,排行老九、老十的大有人在,也是住着这样的房子。
那个时候,一〇三地质队的职工、家属大约有五千人以上,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砖瓦房几乎看不见。直到一九九零年,我离开一〇三地质队时,也是从这间房子出发的。这样的房子可谓简陋至极,它却曾经是我的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拥有过两室一厅的房子,三室一厅的房子,五室一厅的房子,有一个体会从未改变——一个家所能承载的温暖,与简陋无关。
在那个简陋的家里,我生活了十九年,如果我说,我是快乐的,有的人可能会不以为然。不过,这样的不以为然改变不了什么,因为,我从未改变。
我的童年,无疑是快乐的,即便是在坟地里玩耍也没有丝毫的害怕。黄土坎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坟山,数不清的坟墓就坐落在那里。一〇三地质队队部的房子就是在不断迁坟、不断建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聚居地。我六岁到了那个简陋的家,后山上到处都是坟墓,我们一群小孩在坟地里躲猫猫,那也是司空见惯的,有胆子大的,甚至敢躲进破损的棺材里,他也是快乐的!这样的快乐,是因为我们找不到他,他就算赢了。我从未躲进棺材里,并不是胆子小,而是棺材里实在太瘆人。
有着这样的童年,我从来不怕有鬼。但在黄土坎,鬼的故事源远流长。大人在摆鬼的故事,小孩在听鬼的故事,没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好。在二零零八年,我在《人民文学》发表的短篇小说《敲狗》获得了第二届蒲松龄短篇小说奖榜首,我有一个获奖感言,其实就是讲了一个小故事,这个小故事就能充分说明鬼的故事并不可怕。我说:“小时候,每逢夜深人静,母亲总是给我讲《聊斋》故事。那时候家里没有《聊斋志异》这本书,20世纪60年代时,确实找不到这本书。但是,那些故事人物,却是那样地生动在母亲的嘴里。讲的多是鬼的故事,可小小的我从未害怕过,我想母亲也从未认为这些故事会吓唬小孩子。在我从少年步入青年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本《聊斋志异》,母亲看着我感叹了一句:‘看了《聊斋》,想鬼做’母亲的随口一叹,也许母亲也记不起了,是的,我也记不起母亲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这么一叹。但这一叹,三十多年来,一直围绕在我耳边,久久地在脑畔回响。但这句话的利害,我是在三十多年以后才感觉到和真正理解到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讲故事,可以把原本该害怕的东西讲成一种无比向往。这要多么伟大才能做到呀!如是,蒲松龄堪称中国乃至世界,那个时代的短篇王。我从未想到,我会获得以我崇拜的大师蒲松龄而命名的奖,感谢所有为这个评奖而付出心血的人。”
这个由衷而发的感言,是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之下脱口而出的。这样的脱口而出,无需过多解析,便尽知我是一个这样的人。
那时候,一〇三地质大队子弟学校就建在那坟山的一侧,当时只有两个班,我在一班,同学三十五个。说是学校,其实就是一间原来用于打铁的工坊,拿木板隔成了两间,就成了我们一班、二班的教室。在这个打铁的地方,读到四年级,才搬到了黄土坎的山顶上,那是新校舍,那时候学校已经相当完善,有了小学、初中、高中成体系的职工子弟学校。我不知道是怎么样读完小学的,记忆中,小学的生活不是在玩耍,就是在逃学。那样也很愉快,毕竟那时候玩耍比学习更重要,逃学也不会有受不了的惩罚,手板、手心经常被老师用教尺打得红肿,你不能指望父母会去找老师理论,父母不知道还好,知道了用竹条再打你,还要感谢老师说,你打得好。就是这样,你打归打,我逃归逃,还乐此不疲。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了古诗词,总之,我能背诵很多唐诗宋词,还居然和一位姓徐的数学老师不时比一比谁背诵的诗词多。很多年后,回想起来,觉得有一件很奇怪的事,姓徐的老师古文功底极强,为什么他一直教我们数学,而我的语文老师数学很强,为什么一直教我们语文。这个奇怪的现象至今让我不明了。这个奇怪告诉我,这就是事实。这个语文老师,经常告诉我们,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于是乎,她在一次询问学生们有什么理想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当数学家。现在看来,这非常荒谬,因为直到现在,我对数学的能力那可是糟糕至极,除了加减乘除,其余一概不会。不过,语文老师那神采飞扬,宛如天仙的模样,至今鲜活在我的记忆里。可见当时,我的荒谬,也是内心真实存在的反应。
不久,语文老师又找我们谈理想,同学们有的要当工人、有的要当解放军、护士、农民等等。那个时候,铁人王进喜的形象,让人想当工人,雷锋助人为乐的事迹,让人想参加解放军,一部朝鲜电影《一个护士的故事》,让人想做白衣天使,想成为农民的,一定是看了小说《艳阳天》的同学。我的理想说起来太不着边际,想当军事家,指挥打仗,当然这个理想,在全世界人民都爱好和平这一前提下,在祖国强大的和平环境中,我的这个理想,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从此,语文老师再谈理想时,我便沉默不语了。有一天,数学老师破天荒地谈起了理想,我脱口而出说,我要乘长风,破万里滔天浪。这原本是一个古人的志向,我只是借用了一下。数学老师点点头,很欣慰地笑了,语文老师知道后说:我看你长大后,就是个拖板车的,不好好学习,一问三不知。此后想起来,语文老师骂得也对,我确实在十八岁的时候拉过板车。那时候,我在十八块地农场务农,一〇三地质大队为待业子弟筹建了一个砖瓦厂,这个厂就建在原来那个打铁坊的旁边。砖瓦厂有三十多个人,都是女的,全厂只有我和一个姓罗的是男的,于是最苦最重的活路自然是我们俩人干。具体的工作就是拉着一辆板车,把黄土堆满,再拉到机器口把黄土送进去。我们两个轮番拉板车,轮番在机器出口等着一块块砖出来,然后两手夹住十块湿砖放在背砖人背上的木板上,她们把湿砖背到窑洞里。二十多个人排着队等我放砖,机器还不停地一块块出砖,我必须快速地把砖放在她们的背板上,否则,传送带上的砖走过了、摔坏了,我都是要被扣钱的。
数学老师的笑脸,至今一直在我脑海中,从未消失。当我说出乘长风,破万里滔天浪时,我就预感到他会欣慰地笑,因为我们都有着同样的爱好,仿佛寻觅到了知音,无需多言,心领神会。回想起,我们一起你一首、我一首背诵诗词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快乐。这个姓徐的数学老师,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本人,并不影响我常常想起他。
语文老师我也常常想起,除了想起她天仙般的面容,更多想起的是,我终于有机会报复了她一回。这有点像报仇的意味,可是她未必知道,我这是在报仇。其实,我并不仇恨她,至今想起来她也是和蔼可亲的,对我说话刻薄一点,那也是对我好。我报仇的时候,确实让我心情很舒畅,之后,我想起来,她不知道也好,她要知道了,证明我这个家伙也不是个善人,毕竟,她是我的老师嘛!
那天,我用了一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法。老师,您不是语文老师吗?好的,我就与你探讨语文。那天上课,我举起手来。老师一看我举手,面带笑容,嘴角微微上挑、这是示意我说话的表情。顺便讲一下,老师对所有同学的提问,都是这样,她从不用手示意。她的嘴实在太好看,无论男女同学,都试图效仿。结果有位女同学东施效颦了。这位女同学没有西施的模样,模仿起来特别滑稽,这只能是贻笑大方罢了。后来,我们就叫这位女同学“大方”,她一直津津乐道,说从小她就大方。无论多少年过去,同学无数次聚会,也没有哪个同学敢揭穿,怕她恼羞成怒,拿着刀子追着我们砍。后来,听说她得病走了,同学们还会偶然谈起她的“大方”,这并没有丝毫调侃和不尊重她的意思,有的,只是追忆,惋惜我们那远去的青春年华。
见了老师这样的表情,我赶紧故意装作不懂的样子问老师,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作何解?
语文老师美丽的嘴唇沉默了片刻,用手指着我的鼻子说:你怎么这么笨?那黄河的水,难道不是天上下雨才有的吗?
我一愣,惊讶之下,只能佯装点点头,还左顾右盼,希望能看到有同学惊讶的目光,可惜没有。确实,那个时候,在同学中,要找一个像我这样懂得古诗词的人,实在太难。
后来,我把这个报复,告诉了数学老师,徐老师哈哈一笑,我也哈哈一笑,也就不了了之。这种报复,只有我和徐老师心领神会,还不能多说,不了了之是最好的结局。
我的同学们所说的理想太具象,一个也没有实现,想当工人的没当成,想当护士的也没成为职业,这种情况比比皆如是。我的理想乘长风,破万里滔天浪,由于不具象,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调整,不断选择。当然,至今,我也没有乘了长风,破了万里的滔天浪,只不过是一个少年借了一句古人的话,表达了自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狂言而已。
说实话,当时我也不知道长大后我能干些什么?也根本不知道为今后的人生要准备些什么?老师们倒是无时无刻地警告,不好好读书,就一事无成。可是,这句警告,总是从我的左耳朵进,又从右耳朵出,简直就像是一阵耳边风过去。班主任老师对我这样的人很上心,她把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两个女同学安排在我的左右,一个负责我上课睡觉时,及时拧我的耳朵,一个负责我上课走神时,一巴掌拍我的脑袋。
不能不说班主任老师真是为我这样的学生操碎了心。可是,我的心依然坚强。那时候,我怎么就这样“坚强”呢?是懵懂无知吗?承认就是这样吧!似乎可以了结这一问,可是,又似乎感觉了结不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曾无数次拷问自己,实在是没有一个正解。后来,随着年纪大了,我也不再纠缠这事,毕竟,这个世界的许多事,原本没有所谓的正解。你非要去解,纯属没事找事干。
那时候,我只知道,老师教的化学公式、物理公式,今天记在心里去了,第二天绝对又还给老师了。这样的结果,导致我数、理、化严重完蛋。数学老师指望不上我了,化学老师也无可奈何(顺便说明一下,幸亏那时候,班上有差生拖累了班级的整体成绩,与老师的工资、奖金无关,否则,老师们杀了我的心可能都会有了)而物理老师却是个有些幽默的人。
记忆最深的是,一次短期物理测验考试,我得了二点五分(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五分制,是百分制)。物理老师在班上毫不保留地唱分的时候,当念出我的得分时,我没有羞愧,居然还有点喜形于色。于我而言,这毕竟是进步了,告别了零分。
本来老师这样做,是希望同学们知道羞耻,是一种鞭策的手段。可是,他的苦心换来的竟然是我的面不改色,甚至脸上还有点窃喜的味道。这味道实在太坏了,物理老师实在忍不住骂了我一句:汝颜厚若城墙啊!
这个物理老师是浙江人,一贯温文尔雅的,从未有人见他骂过谁。同学们听见他这一骂,惊愕之后,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我。
我当然分明感觉到了这样聚焦的眼光,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有些惊喜地说,老师,想不到你的语文这么好!
我的这句话一出,老师先是扑哧一下笑出了声,继而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说此子不可教也,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这一下,我把物理老师弄成了一个语文老师,不,似乎还不够,应该是国文老师,他那时候几乎成了满口之乎者也的老夫子。好在老师也不生气,依然吴侬软语,让人觉得和蔼可亲。特别是他提高嗓门唱分唱到“灵魂”的时候。那时候,他总会停顿一下看向我,眼睛微眯,有点像在笑。我当然知道这是又一次测验考试分数,开始,乍一听,什么叫“灵魂”呀!片刻才幡然醒悟,原来是“零分”。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相遇、相识过无数的浙江人,在很多的场合,在我循循诱导的语境中,他们几乎都说出了“零分”这两个字。可是,听起来“零分”与“灵魂”的发音相去甚远。因为,浙江方言,也有十里不同音之说。再一深究,那还了得?没有这个必要了。成为一名浙江方言专家,从小我就没这个想法和准备。看来,当年我对老师关注不够,只要多问一句话,老师肯定会解惑的。
上课时,老师经常提问我,虽然我一问三不知,他还是不厌其烦地问我。我问他一次,想必没问题。当时,这一问一答,也许就一分钟不到,可为了这一问,之后,我前后用了不止一千分钟也没有答案。这件事,让我明白,有些代价必须付出,还不要纠缠结果。因为,付出就是结果,换一句佛家话说就是——种因得果。
我明白,物理老师明知我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还不厌其烦地提问于我。为了一个差生,不能说老师已鞠躬尽瘁,至少他已经力所能及了。虽然,几十年来,再也没见过我的物理老师,甚至记不住他姓甚名谁。可是,他的不厌其烦、他的吴侬软语、他的和蔼可亲、他的“灵魂”,至今依然令我历历在目,清晰可见。多少年来,我琢磨过老师那些有些幽默的事件,其实,不是老师有些幽默!而是我太顽皮!那真是一个幽默的岁月,幽默的少年时代呵!
还好,历史老师、语文老师还是喜欢我的。我不仅没有了一问三不知,还能举一反三。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初一的语文老师沈文君当着全班同学说的。沈文君老师于我而言,几乎是神一样的存在,不管她是活着的时候,还是不在世的时候。
一九七九年底,我去了十八块地农场务农之后,与我的老师们几乎没有再见过,沈文君老师也是这样!见到她时,她躺在棺材里。
也许是人人都有的,对于死亡的恐惧,以及对逝者的伤感,所以我即便参加一个葬礼,也不会去看逝者的脸。我更愿意对逝者留下活着时那些美好的记忆。但是,沈文君老师不一样,我一定要看她最后一眼,这是四十多年来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在看沈老师之前,我有一点担心,怕我认不出她来,这将对我的打击很大,对于沈老师,我仍然希望留下以往那些美好的记忆。看着她依然慈祥的面孔,我心里释然了,老师躺在那儿,显得安详,像入睡一样,这对于我们来参加葬礼的学生来讲,无疑是一种安慰。至少让我们觉得,老师的儿女孝顺,家庭和睦。老师走得安心少了痛苦。
是的,老师的面孔依然是慈祥的,这是老师一贯的常态。我努力在大脑里搜索对于老师那久远了的记忆,记忆里的老师就没有不慈祥的时候。
那时候,沈老师是唯一讲—口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上语文课的老师。在我的记忆里,就没有比沈老师普通话更标准的人,即便以后听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的声音,这在我看来,远远没有沈老师的声音好听。
以我当时的成绩来讲,不是全班倒数第一,至少倒数第三。那时我真是以调皮捣蛋学习差劲而著称呀!只有沈老师夸我的作文写得好,还拿到高年级班以范文朗诵。这成了我中学时期唯一的美好记忆。事隔很多年后,仍然有偶遇的老同学说,原来你作文就写得好,现在的作文写得更好了。我知道老同学很久未相见,见了就高兴就亲热,想夸我几句,—时又想不起夸什么,这不,他终于想起我作文写得好了。听了我心里一笑,原来我还只是在写作文,细心一想,我不是在写作文,又在写什么呢?无论是小说或者是散文,难道不是在作文吗?
在我的记忆中,沈老师是有很高的国学造诣和欣赏水平的。当时,我所知道的鲁迅、老舍、巴金、朱自清、郁达夫等,莫不出自沈老师之口。有了这些记忆,当我成了一个所谓的作家之后,当我写出了洋洋几百万字的作品之后,当我获得无数次自以为是的荣誉后,我仍然不敢把我现在的“作文”送到老师的书房。
于我的作文而言,我自认为有一个小优点,就是不怕别人不喜欢,我总是写好后,给我身边的朋友们提意见。还有更大一点的优点,就是我只说自己写得好,从不说同行写得不好。
拿“作文”给朋友们时,我总是说写了一篇好小说,你看看。这虽然有点先入为主的味道,却也表现了我自信的一面。好在我在中学时练就了不怕老师说不行的脸皮,所以无论朋友们怎样的评价,我从不上心。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沈老师那儿,我几乎没有了自信的优点。这个问题我想过,也许是沈老师在我中学时就注定了要影响我的一生,也许是沈老师当时口里的鲁迅、老舍们太伟大。总之,除了我中学的作文沈老师看过外,我现在所有的“作文”,沈老师都未看过。
有学者说,当代无大师级的作家,我也以为是这样。在当代的作家中比我写得好的人太多,我又怎敢把我的“作文”送到沈老师那堆满了现代文学大师著作的书房里呢?这是我未敢送我的书给沈老师真正的原因。
我没想到沈老师就这么走了,在我平时的想象中,老师还应该活很久很久。至少老师再等我写二十年三十年,或者至少等我在她的病床前说,老师,对不起,我尽力了,我真写不好您满意的“作文”了。可是,老师没给我这个机会。
欣赏过我的老师走了,我泪流满面。
沈文君老师躺在那儿,周围都是她的学生们。我深深地跪拜在地,又久久地凝望着她仍然慈祥的脸庞,我的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
我知道,沈文君老师再也不可能读我的作文了,老师去了。
可我知道,只要我活着,老师便没有逝去。
在故乡,我抛弃了什么?在异乡,我追寻到了什么?
一而再、再而三,思考之后,我笑了。幽默!还是幽默!人生如果没有了幽默,哪还有什么可言呢?只好莫言!无问东西!
三
那时候,我热衷于背诵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等,几乎过目不忘。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数学老师徐思南的口传,二是“偷书”。我经常光临一〇三地质队的图书馆,不是从正门进,而是从一个残窗进去。尘封已久的老书堆放在仓库一角落里,没人关注这些老书,也没人管理,我便心安理得在这乱七八糟的书堆里,寻找我喜欢的书。也许,正是能背诵这些东西,才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了古代文人骨子里的那种情怀。这样的情怀,一直潜伏在我的胸中,从未消失过。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发表过很多文学作品,有位评论家发表在《中华文学选刊》二零零一年第二期上的《文化裂变时代的经验与想象》一文,曾写道:“在当下的小说创作中,似乎已经告别了浪漫和感动,我们在小说中也很少与这样的场景、人物和情节遭遇。我们读过的许多男欢女爱的故事,也有很多精彩的情节和想象,但就是不让人感动。欧阳黔森的小说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内在气质,这种气质就是剩余的理想主义的气质。”
这篇评论文章是孟繁华先生写的。那时,我还不认识先生。那时,我正在鲁迅文学院第一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究班学习。《中华文学选刊》主编王干先生,选中了我发表在《十月》的中篇小说《白多黑少》和《北京文学》发表的短篇小说《丁香》,并且配套一篇评论。一个六万字的中篇、一个七千字的短篇,七张相片,一次性隆重推出。说真的,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受宠若惊。拿到样刊后,有一种沉甸甸的感受,毕竟选刊页码有限。我的文章几乎占据了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版面,这不得不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没想到照片也会发这么大,其中有两张照片占了两个整页。终于重要了一回的感觉,一时间涌上了我的心头。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保存着这本样书。二十三年后的一天,有好几年没有相遇的王干先生来贵州了,于是我们喝酒。喝着喝着,突然就感觉我们有些老了。因为,我们聊的都是往事。聊着聊着,有一句憋了二十多年的话,我忍不住脱口而出。我说,干老,你牛逼,舍得用这样的大版面,推一个当时你并不认识的青年作家。来!你喝一杯,我喝三杯。
其实,我们早已过了这样喝酒的年纪,不过,说起这些旧事,好不容易激动一回,就放纵一下,也是人生快事。从认识王干先生那天起,我就习惯地叫他干老。因为,介绍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潘灵,操着一口云南话说,这是干老。从此,我就习惯地叫他干老。后来,在文学圈子里久了,才知道不仅是我和潘灵的习惯,文学圈里的许多人也习惯称他干老。当时,干老年龄并不大,四十岁左右而已吧!成为年轻的干老,确实不容易。干老少年成名,办过江苏大型文学杂志《钟山》,给云南的大型文学杂志《大家》带去好的策划,莫言的成名作之一《丰乳肥臀》就发表在《大家》上,并获得十万大奖。这是一九九五年的事了,一时轰动中国文坛。那时候十万元,可不得了。记得我当时的工资也就三百多元,发表一篇文章,一般二、三十元。潘灵当时参与了创办《大家》,也是《丰乳肥臀》的责任编辑之一,那时也在鲁迅文学院第一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究班学习,我们是同学,来自云贵高原,关系自然很铁。
干老当然知道我说什么?毕竟,当时,一本在文坛有影响的杂志,这样隆重地推出一位青年作家,作为主编,是很难抉择的。
当年,他毫不犹豫,现在也一样,只见干老爽朗一笑,倒了三杯。我们一口而尽。
喝完酒,我们当然要说孟繁华先生。孟繁华当时任职于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已是著作等身的著名评论家了。应干老之邀,给我写评论。我是何等的荣幸之至。孟繁华这个名字,于我而言,可谓如雷贯耳。只要在大学上过中文系的人,没有不知道孟先生的。中文系现当代文学的教材,孟先生是主编。当时,听干老说,他想邀请孟先生写我小说的评论时,我竟然有些木讷。这样的表情,其实就是惊喜过了头。于我而言,那时候我的创作成就,是不可能受到评论界关注的。在这以前也没有具备全国影响的批评家写过我的评论。虽然,那时候我已在《当代》《十月》《青年文学》《中国作家》等刊物发了不少的小说,最多也就算个初出茅庐青年作家。之前,我确实也听过一些赞誉和鼓励的话,特别是《十月》的主编王占军先生说,欧阳,你的作品有英雄主义的情结,在当下尤为可贵,应继续保持这种创作态度。一个权威文学期刊的主编这样说,我当然铭记于心了。可是,占军先生不是评论家,也不可能写评论发表。
这样惊喜是必然的。这是有关我文学作品的评论文章,第一次在这样重要的刊物上发表。那时候还没见过孟繁华先生,也不知先生是否愿意写,也不知我的那两篇小说,是否过得了先生的法眼。一时忐忑,也不敢问询?听天由命吧!我知道,像孟先生这样举足轻重的评论家,于一个初出茅庐的作家而言,就是一把双刃剑,他说好,从此你可能站起来了,他说不好,你可能倒下去。可是,如果你作品不好!想让孟先生说好!那也无疑是白日做梦;如果你作品好,谁想让孟先生说不好!那也肯定是痴心妄想。孟先生就是这样的人。
我一直认为孟先生是这样的人,几十年来,我从未改变这样的看法。
二〇〇二年的春天阳光特别明媚,那年的惊蛰是三月三日,只打雷没有下雨。当我仰望着天盼望着下雨的时候,《中华文学选刊》第二期到了我的手里。我赶紧翻阅,寻找孟先生的评论文章。阅读之后,如释重负,不由想象着孟先生的模样,心里满怀感激。也巧了,那天干老给我打电话说,老孟找你。你给他打个电话。我说,我没有他的电话呀!干老才猛然醒悟,说对呀!我差点忘了,你还没见过老孟。我把电话给你,你赶紧找他,好像有急事!
能有什么急事?我赶紧拨通孟先生电话。电话通了,我还没来得及说点感激的话,孟先生不置可否地说,中国文联出版社委托我主编“短篇王”丛书,我把你列入了,你把你认为最好的短篇小说收集起来,交给我,之后责任编辑薛燕平会联系你的。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是什么情况?惊蛰!惊蛰!!惊蛰!!!那时,我正盼着天下雨,却不料盼来了深山出太阳。绝对意外。这样的意外,不管发生在谁的身上,哪怕他曾经是一个阴暗的人,一个丑陋的人,也会在这样高尚的意外中、感受到人性的光芒和灵魂的温度。有了这样的意外,就是你的语言表达能力已经出神入化,说起来也毫无意义,因为,你说一万句好话,不如做一件好事。显然,无论你怎样的花言巧语,在孟先生耳朵里有用吗?以孟先生的身份,听过的巧语花言还少吗?那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孟先生所做的这件好事,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姿态,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如是,于我而言,文学原本的痛楚便有了芬芳的味道。
不久,“短篇王”文丛第一辑六本,在全国书店上市,我的那一本书名就叫《味道》。有味道的是,作家东西处心积虑写的一篇后记,并没有印在他的那本《好像要出事了》的书里,而是印在了我的《味道》一书里。我收到《味道》时,当然忍不住立刻翻开看一看,虽然是自己写的。一看之下,怎么多了一篇后记?见写得甚为精辟,便放下心来,也没怎样追究。第三天,薛燕平打电话来道歉了。说她一个不小心把东西的后记放在我的书里了。我说,东西的预感没错,这下“好像要出事了”实锤了。我这里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赶紧给东西道歉吧!
那时候,我还没见过东西,不过久闻大名。他成名很早,是广西文学“三剑客”之一。他的中篇小说《没有语言的生活》获第一届鲁迅文学奖,长篇小说《耳光响亮》在上个世纪末大放光彩。也就是说,东西在文坛“牛”的时候,我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说起来我们是同学,都是鲁迅文学院第一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他名字在册,人没来上学,所以第一届缺了广西学员。
忘了是哪年哪月哪日才见到东西的,没忘的是我们见面时的对话。我说,东西,如雷贯耳。他说,黔森贯耳如雷。我说,潘灵同学说了,黔森的短篇小说集嘛,就不用看了,看后记就行了。他一本正经地说,潘灵也说了,东西的短篇小说集没有了后记,还看什么?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潘灵同学是我们鲁迅文学院第一届学员中公认的大嘴巴。文坛的那些事,有趣无趣,他无不知道,在他的嘴里,有趣的开花了,无趣的也能花开了。
那时候,潘灵不知道莫言会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也不知道东西会拿到茅盾文学奖!要不,他一定会牛逼哄哄地说,我早料到啦!然后,语重心长给你谈文学。
我与潘灵同学,从来不谈文学,他一谈就“雷人雷语”,当然,是他“雷”我,我从不“雷”他。至今,我没有在云南文学杂志《大家》发过文学作品。当然,潘灵也没有在贵州文学杂志《山花》发过文学作品。这似乎并不影响我们的友情,当《大家》落寞、《山花》烂漫的时候,我玩笑了一句:云贵高原,应该改过来,叫贵云高原。他也拿我无可奈何,玩笑而已嘛!
我到过潘灵故乡云南昭通,不知他在哪里?而他几次到过我的故乡贵州铜仁,我都在他身边。潘灵无数次邀请我再到昭通,他说亲自陪着我去。我说,不去了,并故意强调潘灵的故乡,去了一次就够了!他说,他去了铜仁三次了,我说,这是当然的,欧阳黔森的故乡,三次不够多吧!气得他如鲠在喉!也拿我没辙!
那时候,我漫无目的地背诵着大量的古诗词,并不知道这之后又有什么用?之后,我当然明白了,太有用了。这些东西无疑影响了我的人生,始终融化于我的血液里,并不时地澎湃起来、沸腾起来。从我文学的创作经历,可以印证这样的、不可取代的痕迹。我是从一名青年诗人进入文坛的,然后是散文、中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电视剧、电影。这些文体的写作,看似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实不然,这些年来,我一直交替着创作这些文体,且乐此不疲,沉醉其中。现在,我仍然写着诗歌,不时在报刊发表一下。诗的旋律在潜意识中,永远是我那不可磨灭的青春模样,这样的不可磨灭,无疑告诉了我自己,我还是一个诗人,虽然不再是青年。
不再年轻的我,总是梦回故乡。
白云苍狗,沧海桑田,故乡,已不是梦中的那个故乡。一条条宽阔的街道,一栋栋崭新的高楼,故乡早已旧貌换了新颜,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可每次回到这样的繁华中,置身于人来人往之间,一种莫名的茫然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眼前的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灯红酒绿,记忆中的田园牧歌、鸢飞鱼跃、稻香谷浪,这两种不同的景象,在我的脑海里不断交替着呈现。这样的交替,实在让人揪心。
如果这样的繁华,需要这样的改变,于我个人而言,是不愿意看到的。可是,这样的改变,不是一个人愿意和不愿意的问题,答案已经尽收眼底。如此这般,梦中的故乡,永远只能在梦里了。
我是不是有点杞人忧天了?似乎也不尽然。我就在这不尽然当中,有些茫然无措、怅然若失。有了这样的茫然,那么故乡常常来到我的梦里,梦中,我是愉悦的,醒来,我是焦虑的。这样不断地周而复始,似乎让人疲惫不堪,可是,没有了这样的周而复始,我还能做什么呢?还有什么可做的呢?那么,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疲惫不堪变成乐此不疲!我就是这样的人。
四
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一〇三子弟学校已经搬到了黄土坎山头上的一处平台上。站在那里,可以俯瞰一〇三队驻地全景,甚至可以看到铜仁县大部分城区。学校的教室坐北朝南,又处在风口上,在风起的时候,风声比老师的声音还大。听不清,眼睛就走神,好在窗外实在太美。远远向西北望去,一片起伏的连山尽入眼帘,层层叠叠的山峦连绵不断地延展开来,没有地平线,山峰参差不齐地如锯齿般将天地连接在一起。而我的目光总是落在一座巨大的山体上,墨绿色的七个山头显得郁郁葱葱,特别是最高的那一座山,如斧劈刀削一般耸立,在太阳的照耀下似乎鎏了金边一样熠熠生辉,在这光芒之间,有一层嫩嫩的、毛茸茸的青绿色,与蓝天接壤,有点让人捉摸不透,那里到底是天上呢?还是人间?是不是住着神仙呢?我是不是能攀登上去呢?
后来,我成了一名地质队员,曾攀登过无数的山峰,可是,那一座山峰,我始终没能再次涉足矗立,再后来,我成了一名作家,仍然对攀登乐在其中。故乡的地貌特点就是山多,山的背后还是山,这我当然知道,这个知道,是我差点用命换来的。一九七六年儿童节的前一天,我逃学踏青去了。登上一座高山,又登上一座高山,最后,饿得在一座山巅之上奄奄一息。我靠在一棵松树上,看着那连绵不绝的一座座山峦,一种绝望涌上了心头。那个时候,太阳正红彤彤地从东山升起来了,那个时候,阳光并不刺眼,眼睛完全可以一直盯着太阳看,那个时候,我一脸湿漉漉的,也懒得用手抹一把。昨夜,我一直圆睁着双眼,看了星星看月亮,终于盼到了深山出太阳。
想着可以下山了,却软绵绵的,不想迈动脚步,这时,太阳光刹那间光芒四射,天地间一片灿烂,温暖铺天盖地而来,有了这样的温暖,我一歪头,睡在了草丛中。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当头,是地理老师一双大手把我提了起来,放在一块山石上,一手扶住我,一手给了我一耳光。我忍住了眼泪,却没有忍住老师无声的目光,我没有哭,泪水却夺眶而出,老师的眼神实在太慈祥。
他剥了一颗糖,喂进我的嘴里,一股甜甜的奶香,一种久违的芳香弥漫沁人心田。这是大白兔奶糖,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它了。上一次吃到它,还是上小学以前。我们一群小孩一蹦一跳地跟着一个漂亮的女知青,像欢迎一个凯旋归来的大英雄,那场面非常热闹,大家都兴高采烈。女知青一边走,一边不时停下来给我们发大白兔奶糖,每个小孩都能得到一两颗。那真是一个快乐的日子啊!
我不知道老师是怎样找到我的,也没好意思问老师。直到不惑之年的某一天,我突然想起了这个地理老师,想起了他慈祥的目光,想起了那沁人心田的芳香弥漫。这个想起,我琢磨了半天,感觉绝非偶然。孔子说,四十而不惑。这是圣人哪!于我而言,却是心中最为渴求解惑的年纪。那时候,我不再是一名地质队员,已经是一个作家。我始终认为,作家创作的冲动,来自于记忆,而这样的记忆,其实就是心结,没有这样的心结,你就无法拷问,没有了拷问,就没有了语言的思辨能力,没有这样的能力,语言就没有了灵动。这就是所谓的灵感,凡是有作家抱怨没灵感的时候,我总是嗤之以鼻。灵感这种东西,不是你想有,它就会开来。古人说得好: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妙手其实都可以理解为强调灵感。我永远不会相信,一个人缺少了向生活要智慧的能力,他会有灵感?
需要说明的是,我常常感觉缺乏这种能力而倍感力不从心,思考再三,这似乎也没有那么要紧,要紧的是你是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只有这样,偶尔得之就会偶然而至,有了这样的偶然,必然迟早会悄悄地来临。
在四十而不惑的日子里,地理老师必然的、不可阻挡地来到了我的脑海。时光老去了,老师还是青春的模样,他的目光仍然清晰、依然慈祥。
就这样,寻找老师的踪迹成了我生命中,那一段日子里最为重要的心结。有纠心的事,就得一门心思地解开,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不断地打着电话,凡是有可能得到的消息,我都不愿错过。在一番搜根问底之后,我意识到,这个心结,只能永远与我终身相伴了。
关于老师唯一的信息,令人沮丧,老师在一九七八年就调回上海了,从此杳无音信。时间的确有点老了,一九七六年,我十一岁,初中一年级学生。至今,四十八年已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从不惑之年到花甲之年的二十年里,我仍然没有放弃打听地理老师消息的念头。只要回到故乡,遇到故人,就会提及。可是,消息实在太旧,还是知青、代课老师之类的信息。从这些信息来看,我终于明白了,无论我怎样地回忆,怎么也想不起老师的名字,除了那时候我很懵懂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师代课的时间可能非常短暂,就是这样的短暂,他却给我这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他是怎么找到我的?我一直在纠结这个疑问,琢磨久了,终于想起了,只有这么一种可能,那就是,有那么一天,上课时我走神了,老师走了过来,和颜悦色地问我,你在看什么?我说,看山。
在那个时代,一般家庭的子女都不少,很少见到独生子女。那时候的一〇三地质队,约有三千多人,几百个家庭,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那就是我家邻居的邻居。这家姓李,父亲是一个地质工程师,就一个女儿。李工程师对女儿视如珍宝,那真是抱在怀里怕摔了,含着嘴里还怕化了。真是叫人羡慕啊!什么叫视若珍宝?从李家女儿的身上,就能充分感觉出来。
我们都是小孩,却是两样的童年。我必须抢着饭吃,这个抢字,意味着你动作慢了,可能就没吃的了,这在兄弟姊妹众多的家庭,几乎大相径庭。而她是父亲追着喂饭,还叽叽歪歪叫嚷着这样不好吃,那样不好吃;她有漂亮的新衣服,铮亮的小皮鞋,而我只能穿着哥哥姐姐的旧衣服,光着脚丫去上学。在一〇三地质队的家庭中,像我这种排行老六的小孩比比皆是,老七、老八、老九的小孩也不少。类似我们这样的小孩都是被“散”养的,这一个“散”字,意味着父母没有多余的精力来顾及孩子的成长,这也意味着,我们与父母交流的时间并不多。记忆中,听父母亲说得最多的话,除了“好好学习”,就是“记得回家吃饭”。说是这样说,其实父母也管不了许多,去学习就行了,至于是不是好好的,那是老师的事;记不记得回家吃饭,那是你自己的事。在父母看来,小孩肚子饿了,自然要回家,你要是贪玩忘了吃饭,没吃的了,那也是你自找的,你还不能埋怨,惹父母生了气,说不定就给你来一顿“笋子炒肉”(顺便解释一下,这笋子炒肉,就是用竹条抽打你的屁股)。那时候,我们这样的小孩都知道,最好不要惹恼了父亲,父亲的“笋子炒肉”,不仅是屁股痛的问题,还得接着挨饿,母亲的“笋子炒肉”嘛,屁股痛是免不了的,至少不会继续挨饿。
一〇三地质队的职工虽然来自五湖四海,却宛若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大人之间的互相走访,小孩之间的互相玩耍,吃在哪家,玩在哪家,睡在哪家,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所以,像我这样调皮的小孩,有那么一两天消失在父母的视野里,父母也不会太在意。有一个儿童节,我消失的两天,父母没有找我,是学校的班主任老师找上了门,才知道我逃学两天了。父母当然大发雷霆,说是回来要打断我的腿。老师担忧地说,现在关键是要找到人。父母说,这个野小子,到哪去找?他饿了自己会回来的。见我父母不着急,班主任老师着急了,她说,我去找。
班主任老师自然是找不到我的,她哪里知道我翻山越岭去了。总之,最后的结局是地理老师找到了我。我也记不清回到家后,父母亲是不是给我来了一顿“笋子炒肉”,我想,那是肯定的,小时候,我遭遇的“笋子炒肉”实在是不少,数不胜数。打得太多,也就记不住了,记住的是母亲一边挥着竹条抽向我的屁股,一边声色俱厉地说,黄荆棍下出好人。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好人。至少在我与地理老师的这件事上,我知道,在我母亲看来,我绝不是一个好人。地理老师于我是有恩的,我居然没有及时知恩图报,到了不惑之年,才想起地理老师,扪心自问,的确惭愧之至啊!我在上课的时候走神,地理老师不但没有责备,反而和颜悦色地问,你在看什么?我说,看山。他就能根据这么一点有限的信息而捕捉到学生的行踪,可以说,知学生,莫过于老师啊。我很庆幸,能遇到这样的好老师。他是知青,代课老师,来自上海。有了这样的记忆,只要有人提起上海,一种亲切之感便油然而生。长大成人后,我戴的第一块表,是上海牌,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凤凰牌,开的第一辆汽车,是桑塔纳,它们都来自上海。凡是遇见上海人,我总会不自觉收敛住自己的野性,尽量文雅一些。在我最初的记忆中,上海的男人就如我的地理老师,温文尔雅,即便我上课走神,他不会向我投掷粉笔,还亲切地问我,看什么呢?有了这样的亲切,我的地理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即便情急之下,他扇了我一耳光,那耳光并不响亮,像是在抚摸;上海的女人就如发大白兔奶糖的那个知青大姐,她有笑容可掬的面容,说起话来像百灵鸟一样婉转悠扬,她仰头甩发的姿势,像仙女一样超凡脱俗。她的头发齐肩而披,微卷向内,显得美丽而不失典雅。这样的发型,后来特别流行于我的故乡,简称“上海头”。人们以“上海头”为美、为时尚。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遇见这样的好老师,小小的我,可能不再长大,不再衰老,永远地留在了那座山巅上。这并非我事后危言耸听,那天,饿极了的我瘫软在山巅之上,又一夜睁大了眼睛,既惶恐又无助。那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漫漫长夜,也是第一次领略到了什么叫黎明前的黑暗。
瞭望天际,一片血红的晚霞消失了,只剩下一抹娇红飘浮在天边,月亮已经从东方升上了半空,像母亲的眼睛,弯弯的、亮晶晶的,星星一个又一个闪了出来,天空并不黑暗,一片墨蓝;凝视群山,像如椽巨笔泼墨出一幅鬼斧神工的山水画卷。
那时,我已坐在一棵松树下,四肢疲惫,脑壳却依然新鲜。片刻之后,鸣虫开始大合奏,不时窜出的高音,是鸟儿快乐的歌唱。天地间静悄悄的,似乎什么都能听见,甚至是小草摇头、花朵绽放。
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仿佛天上人间。我也终于目睹了,这里确实没有住着神仙。这时候,我也才想起来该回家了,这一想,糟糕了,饥肠辘辘的肚子里翻腾起一串又一串如惊雷炸响的声音。母亲时常叮咛,而我又从未上心的那句话——记得回家吃饭,此时此刻,是多么让我刻骨铭心。这样的刻骨铭心之后,在人来人往中,我总是不自觉地脱口而出:吃了吗?
那一夜,真长啊!
起初,我是想尽快下山的,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常在山野玩耍的经验告诉我,这时不能下山。那时候我光着脚丫,摸黑下山实在太危险,一路上荆棘密布,蛇虫横行,防不胜防。这山顶之上,相对安全,蚊虫、毒蛇几乎不会到山顶上来,大多在低洼之处。
看来我将错过明天学校的活动了。那个时候每逢儿童节,全城的儿童都会穿上节日的盛装,举着花环,高呼着口号,在大街上游行。母亲早已给我准备了一套崭新的白衬衫、蓝布裤、白球鞋,还有崭新的红领巾和红小兵袖章,这是当时小男生最帅的行头。一丝懊恼涌上了我的心头,关键是还有两个鸡蛋呐!这是一年之中,母亲给我独享的美食。
想起那两个鸡蛋,我的肚子不由一阵紧缩。而眼下我只有背靠着那棵松树,等待第二天的太阳。饥饿无法让人入睡,我只能睁大双眼,仰望着天空,数着漫天的星斗,这是熬夜最好的办法。我知道星星是数不清楚的,可是,不数星星,我又能做什么?最吸引我的,还是北斗星,它告诉我家的方向。
月亮一直在走,走得实在太慢,好不容易,它挂上了西山头,这时候东方的启明星特别耀眼,漫天的星斗渐渐黯淡,墨蓝色的天空渐渐黝黑起来。那时候,我饿极了,也疲惫极了,眼睛不听使唤地耷拉着,可我竟然没有一丝睡意。
当月亮消失在西山头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仍然睁大了双眼。
这样的经历,让我终生难忘,不知过了多少年,我才知道这种夜的黑,叫作黎明前的黑暗,那弯弯的月亮,叫作蛾眉月,难怪,那天我凝视月亮时,感觉就像母亲看我的眼睛。而我登顶的那座山,叫诸葛亮山,这是我从教室窗户望出去,所能看到最高的山峰。
有了那一次登顶,窗外那座最高的山峰对我来说不再神秘,这似乎并不影响我上课时一如既往地走神,一如既往地看山。这时,总有一根粉笔头准确地投掷在我的脑门上,蓦然回首,哪有什么灯火阑珊处啊?只见黑板下,老师一张愤怒的脸,老师看着我并不愤怒的脸,扑哧一下笑了起来。看着她竟然有些妩媚的笑容,我毫不介意地抹掉脑门上的白点,还似乎饶有兴致地拿起陈旧的铁皮文具盒,照了照脑门,一个红色印迹分外清晰,放下文具盒,我扬起一张笑脸说,老师,你打得真准!这一下老师真的愤怒了,她一边怒吼出一句——你真是死猪不怕滚水烫,一手再次向我投出一支粉笔,我敏捷地一手接住,在众目睽睽之下,双手捧着粉笔,恭恭敬敬地送回老师面前的讲台上。
这时候,老师那张原本姣美的面容,似乎有了一张包公脸的味道,这味道实在太坏,我赶紧向我的座位逃去,身后响起了老师的一声断喝:run wild!
教室里一时鸦雀无声,看着老师愤怒到了极点,所有同学都不明就里,因为这个词,老师没教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不会是什么好意思,可能毒性更大。
刚一坐下,分明感觉到我成了所有目光的焦点,我的眼睛这时候可不敢东张西望,竟然少有地对我可爱的老师呈现出了讨好的表情,这样的表情,就是一脸茫然地望着老师,一副求解惑的眼神。
我这个少有的表情,让老师的表情有了变化,这个变化就是老师的脸色由阴转晴了,她的眼神温暖了起来,语气温暖地:run wild,run wild,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什么意思?学习最好的英语课代表腾地站了起来,看着我说,好像是骂人的。
老师点了点头,目光转向我,语气柔和地说,你知道什么意思了吧?
我只好有点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一脸诚恳地说,我知道,这就是“八格牙路”或“死了死了的”的意思。
教室里终于哄堂大笑起来。
老师苦笑着摇摇头,嘴里终于蹦出了一句我听得懂的汉语:无法无天,肆意妄为!然后用一种苦口婆心的语气对同学们说,你们说说,我们为什么要学好英语?
我抢先回答道,Learn foreign languages for the liberation of all mankind.
这是当时我们唱的英文字母歌最后的一句话,“为解放全人类,学习外国语!”
那时候我能说顺溜的英文句子,只有两句,说完这第一句后,我义正词严地说:学不好英语,要是空投的敌人降落下来了,喊缴枪不杀,他们哪里听得懂嘛!于是我手一挥,慷慨激昂地补上另一句我能说顺溜的英语,Lay down your arms not kill.然后举起手兴奋地高唱出当时最流行的一句儿歌:解放军叔叔好,一枪打倒美国佬!
一番慷慨激昂之后,我很得意,毕竟在班上表演我才能的机会实在不多啊!我把眼睛偷偷看向英语老师,希望得到她的表扬。那个时候,得到老师的表扬,是一件很光荣的事。语文、历史、地理老师都曾表扬过我,特别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我的作文拿到高年级去做范文,这也使我,虽然不是班干部,却有胜似班干部派头的底气。
在我眼里,英语老师是最好看的老师,那时候她大约25岁,正是青春靓丽时,然而,这个可爱的英语老师却从来不看好我这个调皮捣蛋的学生。每当她那标准的口语在教室里响起的时候,我们本该鹦鹉学舌地重复一遍,可是,我卖力地重复,盖过了所有同学的声音,高亢而极具力量。这样的力量,在今天看来,除了声音大以外,味道实在太不标准,唉!我的土色土香八里岗英语啊!这就好像是一曲美丽的旋律,在我嘴里却变奏成了另一番模样,这样的模样,说是“黄家音乐学院走调系”毕业的,一点也不夸张。
在班上,我的英语不是最差的,最多不过是黄声黄调一点,八里岗味道实在太重,最差的那一个同学,一句英语,你让他念上十遍,他有本事次次念出来都不一样,这可能是一种另类的天才吧。一次,音乐老师见这个同学唱不好歌,便不断地示范他,当老师声情并茂地唱完一句后,一挥手,对这位同学说“唱”,结果,这个同学一开口,又唱出了一个不一样的曲调,老师很生气地说,都教你十遍了,你怎么还没学会?这个同学委屈地说,老师,你一次教十首歌,我哪记得住嘛?十首歌?老师一下子就懵了,瞬间明白过来,翻着白眼摇着头说,此子不可教也!很多年后,我这个同学上了一所著名的工业大学,听说搞导弹去了,从此失去了联系,这样看来,果然是另一种天才啊!
我显然不是这样的天才,这不是听力的问题,而是我太调皮捣蛋的问题。英语老师从未放弃过我,除了她愤怒的粉笔,还有她苦口婆心的教诲。一次下课铃声响起,我立刻起身想窜出教室,被她一把揪住,你跑什么?我说,老师下课了。英语老师说,其他同学都可以走了,你留下来。然后她反复教我一个英语长句子,结果,两遍,我就念顺溜了,她摸着我的头,是那样的语重心长,她说,鼓鼓弟,你脑门这么高,够聪明的,一学就会了嘛。你啊,上课的时候不要走神,认真听课,你是可以学好英语的嘛。我频频点头,一副听话的样子,其实早已心不在焉了。
那时候,大家都叫我鼓鼓弟,一时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没有时间深究,我的时间基本在玩耍和调皮捣蛋上消耗殆尽。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有些明白那时候大家为什么都叫我鼓鼓弟。我女儿三岁的时候,我和妻子带她去北戴河玩耍,女儿很讨人喜欢,见到她的人都说,这小姑娘太可爱了,奔儿头!这一下我反应过来了,小时候我也是奔儿头,脑门高高的。在故乡一带,就是鼓鼓的意思。这样看来,小时候我虽然特别调皮捣蛋,是不是也是个小可爱呢?
现在,没人叫我鼓鼓弟了,听见这样叫,那一定是故乡人。
在我的眼里,英语老师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有一头乌黑披肩的长发,她身材高挑,皮肤白净,美得不可方物。那时候,真不知道该怎样描述英语老师的美丽,虽然我的作文是全班最好的。
英语老师每次走进课堂,我感觉就像刮来的一阵桃花风。为什么是“桃花风”,这个灵感来自于窗外的西坡下那一大片蟠桃林。春天开花的时候,粉红色的花朵散发出的阵阵清香,总是随风飘进教室里来,让人神清气爽。这样的神清气爽,不仅是在春天里,于我而言,在冬天也似乎一样。冬天,寒风从破烂不堪的窗户钻进来,吹红了我的耳朵,刮青了我的脸。可只要英语老师一进教室,我就好像忘了风的寒冷。
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我很惊讶,老师的脸白里透着红,像熟透的水蜜桃一样。那时候的我,不是走神地看着她,就是看着窗外走神。我看着她的时候,她的粉笔头不会掷向我,她一定以为我在认真听课呢,其实我在想,她为什么不冷?她为什么这么好看?显然,我是答不出来的,那时候我只是一个未成熟的,懵懵懂懂的少年罢了。
很多年以后,有人问我,你笔下的女性为什么这么美?我笑而不答。一个少年的心思,我可不会告诉你。
再后来,我的一个学生研究我的作品,他说他熟读了我的许多作品,如《桃花风》《梨花白的清香》《十八块地》《有人醒在我梦中》《远方月皎洁》等等,都与女性有关,是不是有人物原型呢?
我还是笑而不答。
这个时候,我已不带现当代文学专业学生,只带哲学(美学方向)的博士生了。现当代文学专业的学生研究我,这好理解,可这个学生本科、硕士都是学理工。他来考博士,我之所以选择收了他,因为是男生。现在人文社科类专业女生实在太多。〔顺便说一句,我没有褒贬的意思,在他之前,考取我研究生的都是女生,实在太厉害了〕他开题的论文是《量子纠缠下的美学思维》,我一听,不干了,说导师指导不了你,你教我算了,他只能作罢。后来,他又开题,论文是《身体与技术:后现象学视域下的AI艺术审美研究》,我一想,算了,就这么着吧!好的博士不在于导师有多强,关键是学生有多强啊!
这次来,他提出来的问题,作为老师,不是我不愿意解惑,而是我解不了。面对一个90后的人,我一个60后,与他谈女性的话题,代沟实在太深,让我有些鸡同鸭讲的感觉。于是,我岔开话题,就他的毕业论文展开了讨论。当然,关于文学里的美学,那天我们还是一起探讨了。探讨的结果是,量子纠缠与美学有关,与女性息息相关。
那么,我的笑而不答,显而易见。
英语老师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就是这样的,我的感觉没有错。长大后,我在想,那时候,小小的我就有这样的感觉,这感觉是不是与我天生喜欢写作有关呢?思考再三,好像是这样的。这也就好像从小看见诗词歌赋,我就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感一样。在我看来,这就是诗,诗一样的存在,这样的存在,不啻是一个人的心灵史,史一样的诗,诗一样的史。
这样看来,上海知青大姐也是诗一样的存在。她曾经存在于我幼小的心灵,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美好。有了这样的美好,有了这样的记忆,一心向真、向美、向善,便成了我矢志不渝的一种追寻。这样的追求,追根问源,一切还是归于人的影响使然。
这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知道上海知青大姐是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相遇过,这是一个儿童和一个青年的相遇。也许,她并不知道我是谁,从她手里接过大白兔奶糖的孩子实在太多。不过,我记住了她是谁,甚至成了我不可磨灭的记忆。这样的记忆,让我的童年有了甜蜜的味道,这样的味道,让我不自觉地有了一种行为,那就是每次到上海,我总会给女儿购买几袋大白兔奶糖。女儿总是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大白兔奶糖随处都能买到,并不稀罕。我给她讲上海女知青发大白兔奶糖的故事,她也不以为然。这样的不以为然,当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可并没有影响我仍然乐此不疲地购买大白兔奶糖。
看着女儿的不以为然,一声叹息落在了我的心头,一种对牛弹琴的伤感,让我这个父亲有些怅然若失。看来,我这个忆苦思甜的故事,想在女儿这一代人的身上引起共情,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一晚,我夜不能寐,迷迷糊糊中,上海知青大姐来到了我的梦中,她的笑靥,她手中的大白兔奶糖,是那样地清晰可见。然后,是一双纤纤细手,小心翼翼地剥开糖纸,把奶糖送进一个小孩的嘴里。梦中的我,依稀看到,那个小孩就是我儿时的模样。梦里,小小的我扬起了甜蜜的笑脸,梦中,我咧嘴一笑,醒了。看来我的笑,动静不小,妻子也醒了,她睡眼惺忪地看了我一眼,翻了个身,又睡去了。
第二天清晨,妻子调侃我说,最近你美得很啊,做梦都笑醒了。
我反讥地说,我要是做梦都哭了,你也没好日子过喽!
妻子说,老实交代,你做了什么梦?你笑什么!
我说,我在梦里吃了一颗糖。
妻子没好气地说,你缺糖吃啊,神经病!不老实!说句老实话就这么难吗?
我说,有的人不知说了多少谎话,谁都信,有的人,说了无数实话,却没有人信。
妻子白了我一眼,一边出门,一边说,又来了,少来这一套,我又不是你的学生,故弄玄虚。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白了一眼门,想,说实话,就这么难吗?
妻子走后,我就进了书房,沏上一杯茶,点上了一支烟,思绪回到了故乡。
回到了故乡,一个儿童和一个青年的相遇,便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一句话,如果一个人总是回忆往昔,说明他已经老了。我老了吗?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个儿童的眼里,一个甲子的年纪,就是老了。如今的上海知青大姐,肯定也是老了。她是否也在回忆她的青春岁月,是否还曾记得八里岗的那个小男孩,不得而知,我知道,此时的我,想起了她,想起了她的青春模样。
想起了她,就想起了她的那间黑瓦的小木屋。小木屋坐落在谷仓旁,不远处是牛棚和猪圈。每次经过那里,总有一股熟悉的牛粪猪屎味扑面而来,只有走进她的房间,才有了一丝丝淡淡的幽香。这是兰花的味道,从那嫩黄嫩黄的花蕊中漫出。
她热爱兰草。桌子上,窗台上都是兰草。每次我从山中挖来,她无不喜上眉梢,她的笑,妩媚而不失典雅,这时,她总是优雅地拿出一大把大白兔奶糖给我。我不要,扭头就跑,可她追着我给。原本我不想跑,我的跑,只是想告诉她,我挖来兰草,并不是为了换取大白兔奶糖。真是这样吗?其实,我只是这样想。
最后一次见到这位上海知青大姐,是在一个春天里。那时候,她正在田里插秧。那时候,我正抱着一束鲜花走在田埂上。走着走着,我看见了她的招手,便停下了脚步。只见她快速地向我走来,顾不上泥浆在脚下飞溅。她看见了花,眼睛绽放着光芒。
那一朿鲜花,太漂亮了,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好看的花。它红如血,花朵像龙爪。这是我在一处山涧的僻静处发现的。初看之下,我几乎惊呆了,半晌才狂热地开始采撷,那花大约有七八株,我全部拽在手上,想着拿回给人炫耀去。走到半路,不想遇上了知青大姐。
她并没有开口问我要花,可是,我只能送给她。
她心无旁骛,久久地凝视着花,眼睛柔软如水、波光粼粼,那灼人的光芒,从她眸子里溢出,如手指一样顶在我的腰上,别动!我乖乖地举起了双手。
接过花,她对我嫣然一笑,头一仰,甩动着她那头乌黑的秀发,朝着那间黑瓦小木屋跑去。
那时候,万里无云,阳光灿烂,她的背影像白鹤鸟一样,优雅而灵动。她的这个姿态,成了我最后的印象。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再次看见那间黑瓦小屋的时候,小屋已成了知青农场的厨房。这样的情景,令人沮丧,原来是兰花飘香,现在是油烟滚滚。那个时候我哥哥也成了知青,我常来这里玩耍。我三哥可以说是“末代知青”,欢送三哥“上山下乡”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一辆解放牌汽车载着知青们,车梆上插满了红旗,知青们人手一本红字白壳封面的第一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在喧天的锣鼓声中,胸前挂着大红花“上山下乡”去了。我清晰地记得,毛选第五卷的第一版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出版的,我三哥是一九七七年七月盛夏时节高中毕业的。
在以后的四十多年中,我曾屡次三番试图找到当年知青农场的一丝痕迹,很遗憾,只见一座座耸立的高楼,一条条宽阔的街道,没有了农场,没有了田野。有一天,我坐在那片高楼里的一间房里抽烟,遥望着诸葛亮山峰顶,一股无名之火蹿上了脑门,我掐灭了烟,忍不住脱口骂了一句,他妈的,有本事你们把楼修到诸葛亮山顶上去。
眼前,一条高速公路横亘在无数的山脊上,见峰穿洞、见涧架桥,每次车穿过诸葛亮隧道,白岩隧道,洞老壳隧道……,那种五味俱全的复杂心情就涌上了心头,是喜还是悲?
那天,我不免想起了唐代崔护的一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这是在感慨知青农场?还是曾经的那一片希望的田野?又或是那间黑瓦小木屋?甚至兰草、上海知青大姐?这在我看来,至少在崔护眼里,桃花依旧;而我的眼前,早已物非人非,似乎换了人间。
那天,坐在窗前,我抽了很多烟。一种往事如烟的情绪,久久弥漫在我的心间。那些久远的往事,一幕一幕地来到了我的眼前。
我失去那束红如血,似龙爪的鲜花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寻找它,幻想着能再次看见那神奇的花朵。我也早下了决心,只要看见它,绝不会再次采撷。这样神奇的花朵,采撷,无疑是一种亵渎。
那一次采撷,我起初是犹豫的,终究被瞬间的狂热击得粉碎。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非得炫耀?它就这样神奇而美丽地生长在那里,无论你为了什么,都显得是那样的无足轻重哪!
亵渎就在一刹那,而赎罪却是漫长的。
静思极恐,我真是愚不可恕。那天知青大姐的行为,其实就是为我而做的最早的一种救赎:“她心无旁骛,久久地凝视着花,眼睛柔软如水、波光粼粼,那灼人的光芒,从她眸子里溢出,如手指一样顶在我的腰上,别动!我乖乖地举起了双手。”
她在做给我看,只不过,那时我愚不可及,只是浅薄地认为,她喜欢我的花。我就大方地给她。可是,那花是我的吗?
“她对我嫣然一笑”。何尝不是原谅一个小孩,因为这个小孩真的不知自己做的是什么?
“头一仰,甩动着她那头乌黑的秀发,朝着那间黑瓦小木屋跑去”。她分明是想快速把花插在花盆里,至少可以延续那神奇的美丽。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花的名字叫——彼岸花。《佛经》中说:“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彼岸花的寓意“悲伤离别,生死相隔,开花的时候看不见叶子,有叶子的时候看不见开花,花叶生生世世不得相见。”
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我和上海知青大姐都不知道,那可是彼岸花啊!也可以肯定的是,它终究就是一种花。
时至今日,我依然内疚,采撷了它。
时至今日,我仍然没能再次见到那位知青大姐。
时至今日,这些陈年旧事,并没有像我一样渐渐老去,却如好酒一般,越存越香,越久越浓。每当记忆苏醒,恰如春暖花开,回味之甘醇,心灵之纯净、让人历久弥新。有了这样的春暖花开、有了这样的历久弥新,犹如春雨细无声,它可以滋润魂魄,让人的灵魂有了温度。
中华五千年熣璨的文明史告诉了我们,一代人影响着一代人,甚至千秋万代,薪火相传。说到这里,我很愿意再说一次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孔子的学生曾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非要跟着一起去。曾子的妻子说,只要你不去,回来杀猪给你吃。孩子一听有猪肉吃,就停止了追赶的脚步。曾子赶集回来后,立刻磨刀霍霍,妻子见状大为惊讶,说本是一句戏言,怎可当真?曾子说,你不当真,孩子当真了,这猪必杀,如果今天我们言而无信,明天孩子就会轻诺寡信。这个故事最重要的启示就是,教育孩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我做给你看,这比说得再多都管用,这就是身教重于言教。
这样看来,我讲的地理老师、英语老师、知青大姐姐的故事,对于一个我这样的小孩子而言,不仅是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可以说,感人至深,终身受益。这样看来,孟子和荀子“善恶论”的千古之争,于我而言,均感同身受。这两位大哲学家,一个说,人性本善,与生俱来,是人的本质属性,即人性本善说。荀子说,人性本恶,与生俱来,是质朴的自然属性,即人性本恶论。这“善恶论”到了王阳明这里,似乎是可以结束了。当我阅读到阳明先生之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的时候,一种茅塞顿开,拨开乌云见青天之感油然而生。好一个“为善去恶”也!
那时候,小小的我,心灵就如一张白纸,地理老师、英语老师、知青大姐等人在那张白纸上留下了什么样的痕迹,就注定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如此,真、善、美,自然而然就成为一种矢志不渝的追求,如果要追根问源的话,这一切还是归于人的影响使然。
地理老师、知青大姐,都来自大都市上海,他们走过了千山万壑,来到了我故乡。那时候,我的故乡可谓是瘦骨嶙峋啊!可以说,他们这是身处逆境了。可身处逆境而不见其言行猥琐,这是一种怎样的人生态度啊!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是弥足珍贵的。这是良知未泯、这是去恶格物。哪怕这个过程的付出,犹如青春吐血,却可见芳华绽放。代价无疑是昂贵的,而贵是一种态度,这样的态度,让卑鄙者自惭形秽,让高尚者自强不息。
有了这样的认识,当我接触到“伤痕文学”的时候,在那悲剧的基本格调中,总愿意阅读到从灰暗中写出了亮色的作品。我不是知青,却有着那个年代的童年时光。我的地理老师,知青大姐等,都曾是知青,他们在我的童年,给了我一盏灯,给了我一束光,照亮了我的前程。
有了这样的认识,在猝不及防之时,总能让人化险为夷。有一次,我差点深陷这样的窘境。那一天,我实在太忙,索性把我带的硕、博研究生召集到了一起讨论文学。他们对当代作家余华很感兴趣,好在我和余华是多年的朋友,他的作品我也是相当熟悉的,也有许多的感悟和思考,与他们讨论起来,我当然游刃有余,且谈笑风生。这个时候,一个学生突然问了我一句,老师,什么是文学?乍一听,这不是个问题。当时我就有点警觉,有一种猝不及防的感觉。一个现当代文学的硕士研究生,问出这样的问题,肯定是个陷阱。这样的问题,需要问吗?手一点百度,即可知晓。当时,如果我循规蹈矩地回答了他的问题,我想,这个研究生一定会在心里骂我,这他妈的什么老师啊!
老师不是万能的,不能解答十万个为什么,即便是孔圣人,也要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也会不耻下问。放眼天下,哪里还有像孔子这样的老师呢?
现今,不少的老师,一个不小心,就中了学生的“招”,这个“招”,不能被看作是学生在挑衅,也许这是学生在求思辨。这也是为人师的风险哪!这个看似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又是问题的所在。说一个类似小品的笑话,你可以就学生的问题,反问回去好了。这样,无论问、还是答,不是笑话,也是谈笑。
于我而言,这还了得。有这样的猝不及防,当然就会有我那样的脱口而出:“无论你的境遇怎样的险恶,无论你历经了怎样的坎坷,你仍然能用一颗善良的心、年轻的心,去向往生活,这就是文学。”
我笑了,学生也笑了。这样的笑,显然,不能称其为笑话,与谈笑也相去甚远。
五
我不能算是知青,因为我是一九八二年才到十八块地农场务农的。
来到十八块地务农,是我未曾预料到的。十八块地农场位于诸葛亮山的一个山坳坳里。
曾几何时,我坐在教室里,常常远望着诸葛亮山,还逃过学,攀登上了诸葛亮山的顶峰。之所以攀登,是因为想看到山的背后是什么?山的远方是什么?可是,我没能去了山的远方,却一头扎进了山的窝窝里。这一窝,就是两年有余。
这两年里,务农就是栽苞谷、种土豆、刨花生,后来放过牛、养过羊、拉过板车、烧过砖瓦。直到一九八四年六月,我成为了一名地质队员,一干就是八年,之后,下海经商,又是八年,到了二〇〇〇年一月,成为了一名专业作家,一晃已是三个八年。这样,我就已经到了花甲之年,青丝早已不复存在,霜白悄然爬满了两鬓。
往事如烟,其实往事从来就没有如烟般消失,它还常常萦绕在你的心间,抹之不去,挥之还来。
在十八块地务农,虽然只有短短两年时间,可在我生命的岁月里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我的散文体小说《十八块地》,在一九九九年《当代》第六期发表后,一直被研究者认为是我的代表作、成名作之一。我也深以为然。
在《当代》发表作品之前,我曾经写过无数的诗歌、散文,总觉得自己也不甚满意。而《十八块地》这篇散文体短篇小说,是我第一次走进中国当代文坛,至今,我仍然认为,这是我早期作品当中,最为满意的作品之一。
小说的开头,我是这样写的:十八块地是个地名,那儿住有三户人家,三户人家有十八块耕地。远远看去,那些耕地有点儿鸡零狗碎。入乡随俗,我们的农场便也叫作十八块地农场。我们的农场离那三户人家只有三华里。却像两个世界。我们的农场伫立在山坳上一片平台上,开垦了比那三户人家多得多的田地。三户农家的十八块地在农场的山脚下,地块虽小,却很肥,水也充足,而我们开垦的田地虽然很气派,却缺水,于是,大部分田地只能种我不怎么爱吃的苞谷。我人在气派的农场,心里却很羡慕山下的那片小小的水土,羡慕那里的风光和吃食。去山下的十八块地必须经过一片茂盛的箭竹林,那竹儿很诱人,翠绿绿的,风一吹哗哗地喧闹……
这一段描述,可谓是实地的真实再现。
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是不是有些东西,只有它不复存在了,你才能不得不想起它曾经美丽的存在。之后,你便会难以置信地难以忘怀。是不是这样的,显然就是这样的。因为,这个这样的,不时会以持之以恒的势态,占据你所存不多日子里的那些挥之不去、不请自来的思绪。有了这样无奈的思绪,孤寂便弥漫在你余下的时间里、让你久久地不能释怀。
这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必纠缠,现在就开始回忆。
回忆是美丽的,但是,那只能是回忆。
当我再次看到十八块地时,那种揪心的痛,让我的热泪差点夺眶而出。是的,就差那么一点。那时候,我真是想大哭一场,可是我的驾驶员小王一直跟在我身旁,忍不住想为所欲为一下,又实在是放不下,我那一脸的故作深沉。
眼泪没有夺眶而出,悲伤却直下心头。
那时,我正站在十八块地,目光所及,触目惊心。
山脚下那三户人家不见了踪迹,十八块地也荡然无存。当然了,我的十八块地农场,也没有了任何痕迹。只有原来那一片茂盛的箭竹林,还有一些残竹摇曳在风中,不禁唏嘘不已,让我想象起当年风吹竹浪的旧模样!
远远望去,不见了柳阳村的黑瓦木屋,只有水泥耸立成的一座座小楼,还有一片蓝白相间的厂房林立在柳阳村与十八块地之间,很突兀、太扎眼,实在令人沮丧。
当年的林间小道,也变成了宽阔的水泥大道。这条大道穿过十八块地的山坳后,沿着诸葛亮山主峰的脚下盘旋。原来,我是想顺着这条大道,走一走、看一看的。此时,早没了兴趣,而逃走,是我唯一的选择。
上车后,小王见我不说话,问我往哪走!我立刻挥手告诉小王掉头回返。
小王当然意识到了我低落的情绪,他也只有闷头开着车。
一连狂吸了三支烟后,我才咕噜了一句,在这大山上,修这么好路?
小王说,我们不掉头,再往前走就是火葬场了。
我一惊,火葬场?问小王,你怎么知道?
小王说,有路牌指引,你没注意看。
我又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心里不由骂了一句,谁他妈的,把火葬场选在这样的地方了。
哎!嗨!嗬!我的,那个美丽的十八块地哟!
十八块地没了,它的那些凄婉的故事,只能是留在了我的散文体小说里。那夜,我沉湎在《十八块地》里。往事并不如烟,那历久弥新的心迹,在沧海桑田的磨砺中散发出了一缕缕岁月的光芒,灼伤了我的眼睛,击碎了我的胸膛。那山、那水、那人,似乎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这样的感觉,让我恍恍惚惚了好几天。事后我想,一旦人有了这样的恍惚,那一定是他所熟悉的,被一种绝望的陌生所取代。
我始终不能忘记,文乐然先生在一九九七年春,看了我的散文体小说《十八块地》后所讲的话。话有些调侃的意味,却不失语重心长。他说话之前,依然是湖南人那肆无忌惮、声响如雷的笑声。他一笑,我当然也笑,也肆无忌惮、声响如雷。这样的笑,只有两个湖南人惺惺相惜之时所爆发出的声音。
那年,我三十二岁,他五十八岁,二十五年的年龄差距,可谓隔代的忘年之交。他成长在湖南沅江河畔的桃源县,我成长于贵州锦江河边的铜仁市碧江区。碧江区地处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脚下,大小锦江穿城而过,经桃源注入沅江后,流入洞庭湖,汇入长江。这样,我便与文乐然先生是同饮一江水的人,有了这样的渊源,我们就有了天然的亲近感!有了这样的亲近之感,我们的相处毫无顾忌,无话不说,无笑不欢。可以说,在之后的岁月里,文如其人这句话,才能真实而由衷、名副其实。为文,为人上,我渐渐也有了一种豁然之态,文者,乐然也!这是一种态度,这样的态度,于一个写作者而言,在今天看来,仍然弥足珍贵!有了这样的珍贵,那么、那天我与文乐然先生登上了武陵山主峰梵净山的红云金顶时,我们伸出双手、面向远山、仰起了头、敞开了喉咙,一声声粗犷的吆喝声,在这山之巅回响,便有了辽阔的味道,紧接着又是一阵阵嘹亮的狂笑。
在我看来,一个人在短短的一个时段里大声吆喝,且又肆意狂笑,不仅需要体力还要有脑力,否则,你的酣畅淋漓之状,可能呈现的是歇斯底里之态,这两者相差甚远,一个是自信、自强,而无所畏惧;一个是自卑、自弃,而闻风丧胆。
在我看来,无论是酣畅淋漓之状,还是歇斯底里之态,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一个累字!个中滋味,个中甘苦,人各自知。
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怎一个累字了得的时候,文乐然先生喘着气,还能幽默了我一把。他说,你有一颗文学的心,干的却不是文学之事。是不回来了?还是回不来了?
此话一出,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那时,我放弃了文学创作,下海经商已达五年之久,正略有小成。是不回来了?还是回不来了?这两句有点调侃意思的话,我当然是听懂了的,这点中了我的痛处。
知道痛,却一脸茫然,这在情理之中,毕竟那时,我真没有时间思考这个问题。那时,我疲于奔命,尔虞我诈还不时碰撞我的智商和良知。不是我不回答问题,实在接不住这个话题。
我接不住话,并不影响他说话。他说,人有病,天知否!天有病,人知否!
这句话,可谓语重心长,依然是我接不住的,这戳中了我的要害——有一颗向往清流的心,却身陷物欲横流之中,不能自拔,有一个文学梦,却不能持之以恒追梦、使之梦想成真。
文乐然先生当时是中国地质作家协会主席。在我的文学之路,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的文友苏丹曾说过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他说欧阳的文学创作,在《十八块地》是一个飞跃,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作者,仿佛一夜之间,成为了一个有着独特风格的作家,文字语言的蝶变,令人刮目相看、耳目一新。苏丹如是说,自有他的道理。他是《贵州日报》文艺部主任,可以说他见证了贵州作家的成长过程,这样说一点不为过。一个青年作家的成长,往往离不开报纸文艺副刊的扶持,《十八块地》系列之一《卢竹儿》最早发表于贵州日报,责任编辑是一个叫黑松的美丽姑娘。可惜一次意外,她去世了。古人崇尚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深以为然,为了纪念她,在创作长篇小说《非爱时间》时,主人翁的名字便叫黑松了。姓黑而名松,从民间世俗文化中一琢磨,这名字确实有点永垂不朽的味道。这一说法并无依据,只是大家都在惋惜这样的意外,埋怨老天的不公。而小说里的主人翁黑松,不管人生的境况多么的险恶,她仍然能用一颗美丽的善良的心灵面对人生,活着,还要好好活着。这也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吧!虽然,只是在我的小说里。
文友苏丹的判断很准确,《十八块地》确实是我走向文坛的最早的代表作,至今,在出版我作品的各种选集中这都是必选的篇目。《十八块地》之后,我的文风初步形成,这显然是受到了文乐然先生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文乐然先生性格幽默、豁达、豪放,文如其人,我在其潜移默化中耳濡目染,且水到渠成了。
《十八块地》系列散文,由《卢竹儿》《鲁娟娟》《萧家兄妹》三个各自独立成章的短篇组成,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之间,先后在《遵义晚报》《贵州日报》发表,并收录在一九九四年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我的第一部作品集《有目光看久》中。一九九五年文乐然先生来贵阳召开全国地质作家青年作家笔会,我当然把《有目光看久》这本当时我唯一的作品集送给了他。《有目光看久》的头篇便是散文《十八块地》,之所以放在头篇,可见我对这篇散文的喜爱和重视。我曾自信地认为文乐然先生看后,就算不眉飞色舞,也不至于愁上眉头吧!那时候,他作为地质作家协会主席,正煞费苦心地培养、寻找、扶持地质行业内的青年作者。当然,我的自信也是有些来头的,之前,我参加过多次地质作家协会主办的笔会,老主席奚青,前任主席黄世英对我这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是相当的青睐有加,特别是黄世英主席,他说,小欧阳诗写得不错,有基础,应该小说,电影、戏剧都要涉及,贵州铜仁太美了,你呀就写家乡,把家乡之美写通透。那时候,黄世英主席是中国地矿部文学创作室主任,在电影文学创作上,卓有成效。他的电影《世界屋脊的太阳》《男儿要远行》《中国人》等成为地矿行业一道亮丽的风景。黄世英主席的话,我一直铭刻于心,十年后的二〇〇五年,我的第一部二十集电视剧《雄关漫道》,成为向长征胜利六十周年献礼的唯一的电视剧。在央视一黄播出后,影响强烈,获得了全国“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金星奖”。这是一部反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的故事,而我们家乡黔东正是第二方面军的摇篮。之后的二十年里,我连续创作生产了电影、电视剧达十五部之多。
那时候,我没有想到的是,文乐然先生皱起了眉头,他说《十八块地》开篇第一句就不好,不能这样写!太俗!当时,我还真有点不服气,心想,等我看了你的散文再说。那时候,我是贵州地矿局文学季刊《杜鹃花》的诗歌、散文编辑,便向乐然先生索要散文,还扣了一个不能推辞的帽子,这帽子的意思很明了,不给就是瞧不起、就是不支持。结果文乐然先生拿出散文《美丽的克拉玛依哟》,说这篇文章没人敢发,你看看就是了。这一看,从此我的写作上了一个台阶,就是文乐然先生也大吃一惊,一年后,当我把新改写的《十八块地》拿给乐然先生看了,至今不能忘怀他惊讶的表情。他二话不说,直接推荐给了《当代》的副总编汪兆骞先生,一年后,《十八块地》在一九九九年《当代》第六期发表了。
文乐然先生的惊讶与我的文友苏丹的惊讶异曲同工,他们都知道欧阳黔森的文学创作发生了蝶变。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蝶变最初是来自散文《美丽的克拉玛依哟》。这篇没人敢发的作品,没有正式刊号的《杜鹃花》发于一九九六年总第二十期。初看到《美丽的克拉玛依哟》时,我惊愕了,文章还能这样写啊!天马行空,收放自如,字里行间的悲悯与良知,睿智与幽默仿佛力透纸背。这篇文章值得让人永远铭记,记住了文者乐然也,记住了一个少年从武陵山脉到了天山南北,从而也记住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八日发生在克拉玛依的那场特大火灾,三百二十五人被大火吞噬,更是记住了有那么一个人,在火势蔓延之际,振臂高呼“让领导们先走”。这句话无疑灼伤了所有人还拥有的良知,二百八十八名中小学生的生命,二百八十八个祖国的花朵就此泯灭。在这危难之时,一句“让同学们先走”的话,就这么难以出口吗?还有比这样更令人心寒的考问吗?
文者乐然也,文乐然先生在这件事上,乐然不了,残存的悲悯和良知,让他的灵魂有了温度。他说当某个人的人生忧乐碰巧也是世人的忧乐乃至是死是活相连的时候,这样的人生经历就值得永远记住的了,最好还能让它代代相传。中国有一部题为《活着》的小说,俄罗斯也曾有过一部题为《活着,而且还要记住》的小说。一个失去记忆或者专记乐事不记痛事的民族注定是一个失语的民族,而一个失语的民族注定没有未来。坚信未来,我们有苦难,又自有战胜苦难的办法、力量和智慧。
《十八块地》发表后,文乐然先生写过一篇评论,发表在《贵州日报》上,责任编辑是苏丹,他写道: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艰难的日子里对生命、对生活、对友谊、对朦胧的爱情和事业的不可遏止的歌唱憧憬。有了他的嘹亮歌声,他的作品便也从灰暗的背景里显出了亮色。那亮色甚至不是灰烬中残留的余火,而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一个民族必定重新获得生命与生机的信心。甚至在“野火”当道的时分,这种必然与决心就已在他的歌声中宣告了。
读这样的文字,是件快事。听这样的歌声,不啻在听历史的回声了:活下去,而且要好好活着。
我们民族经历的苦难实在太多了。我们民族在经历了无数苦难后依然能起死回生而且生生不息,就是因为我们永远怀抱着十五岁少年的嘹亮与执着。我甚至相信欧阳黔森在写这篇文章时心里涌出的就是十五岁那年的情怀。读这样的作品,我也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无论人生的境状再险恶再失意,我们依然能用一颗美好的年轻的心向往生活,这便是文学了。
哎!嗨!嗬!我的,那个美丽的十八块地哟!
当年,从黄土坎一〇三地质队驻地到十八块地有两条路径可走,一条是山道,必须走过一大片田野,到达八里岗村寨后,再翻过洞脑壳山,途经诸葛亮山主峰脚下,即可到达;另一条是土公路,也是经过一大片田野,到达八里岗的雷暴井,穿过小枫木坪村,盘旋到梨树坪后,这条毛毛公路开始分岔,左手去柳阳村,右手到十八块地。
如今,那一片田野已经变成了高楼林立的街道,八里岗村原来的黑瓦木屋也变成了一栋栋水泥小楼。一条高速公路从洞脑壳山横亘而过,每当我坐车经过这里,总是不由自主地观察那条我曾走过无数次的山道,它似乎被高速公路阻断了。打听之下,果然如此,不是似乎被阻断了,而是彻底被阻断了。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会给人来人往的山道留一个通道,之所以没有留这个通道,看来确实是没有这个必要了。有位智者说过,这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我想,是不是可以反过来说,这世上即使有了路,没有了人走,便也没了路。
有了绝望的陌生,也便有了绝望的熟悉。这两者之间似乎背道而驰,又似乎是相向而行,在我看来,这就是纠缠不清的使然。我行走在这块熟悉的土地上,不仅仅是十八块地给我带来这样的纠缠,还有柳阳村、梨树坪、雷暴井、洞脑壳山、八里岗,还有那一大片肥沃的田野。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城市的扩容一定要建立在这种肥沃的土地上呢?这种纠缠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站在曾经肥沃的那一大片田野上,看着眼前这高楼林立的街道,一首美丽的旋律不可阻挡地回响在我的脑畔: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小河在美丽的村庄旁流淌……我们的理想在希望的田野上,禾苗在农民的汗水里抽穗……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人们在明媚的阳光下生活,生活在人们的劳动中变样……
在十八块地、在八里岗那片希望的田野上,世世代代生活在其间的村民们确实变样了,最大的变化是农民变成了市民,村庄变成了街道。这样的变,于我个人而言,从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我想,也许八里岗人并不一定会像我这样的纠结,毕竟在那个久远的年代“农转非”这样的梦想,曾经是那样的高不可攀。我想,梦想成真的八里岗人,不再是农民的八里岗人,于他们而言,生活在一片肥沃的田野上,生活在钢筋水泥林立的街道上,都是生活。他们只能这样接受,还有其他选项吗?
也许,我这是杞人忧天了,也许,我这是自作多情了。不是也许,我就是这样的人。
是的,一个八里岗村当年的邻居,一个城里人,总是纠结,在乎八里岗那一片田野,在乎那一片田野的消失,我是不是有点太一厢情愿了。也许,似乎已经没有了也许……
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的那一首诗《帆》,始终让我难以忘怀。
在那大海上淡蓝色的云雾里,
有一片孤帆,在闪耀着白光!
它寻求什么,在遥远的异地?
它抛下什么,在可爱的故乡?
波涛在汹涌——海风在呼啸,
桅杆弓起了腰,轧轧得作响。
唉!它不是在寻求什么幸福,
也不是逃避幸福而奔向他方!
下面是比蓝天还清澄的碧波,
上面是金黄色的灿烂的阳光。
而它,不安地,在乞求风暴,
仿佛是在风暴中才有着安详!
六
从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大门左拐,向西沿着一条石子小公路步行一华里,便到了可分路的岔道,右手向西北是田间小道,可去八里岗村,这纵横网状的田埂小道上,可见一丘丘肥沃的稻田,一片片桃树、李树、梨树林,远远可看见洞脑壳那巨大的山洞中一条瀑布飞流直下,弯弯曲曲流过八里岗,穿过一大片田野,流过一〇三地质大队黄土坎,进入双江大队村,注入锦江河;左手向西走是枫木坪村,这个枫木坪非我前面说到的那个枫木村,两者相差二十五公里,一个地处城西四公里处,一个地处城东二十公里。走向枫木坪,有两条路,一条是石子小公路,沿南山脚走,另一条是石板路,同样要走过一片片肥沃的稻田,同样有一条小溪从山上奔腾而下,在双江大队村与洞脑壳流出的那条小溪汇合,走过一层层梯田,必须要途经雷暴井、再登上一条数百米陡峭的山道,便可到达枫木坪村。枫木坪村有两条石子小公路,一条向左穿村而过,可到传说中的三〇六基地,以及大山深处,一条向右盘山而上,可到达梨树坪,过了梨树坪又有两条石子泥公路可走,向右朝西往下走到柳阳村,向左朝北往上走到十八块地、到诸葛亮山主峰脚下。
这是我大脑里的地形图,那山、那水、那人常常成为我的梦境,花甲之年后更是如此!可是,这个地形图只能在我的记忆中了!在现实中,它早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了。是的,当我走上梦境中的那片多情土地,一种绝情之状令人沮丧!没有了古老的石板路,没有了那两条小溪,没有了暴雷井,没有了梨树坪,甚至没有柳阳村。
雷暴井在那条古老石板路上的北边约十步,不知道为什么叫雷暴井,猜想可能是雷劈出来的吧!说它是井,其实是一条暗河。它从田埂间的岩层洞中汩汩而出,形成了一条一米多宽的小溪,水晶莹剔透,凉气逼人,就是在三伏天下水,也会冷得身上起鸡皮疙瘩。即使如此,我们一群小孩子也会常常乐此不疲地来到雷暴井消暑,一番水中折腾后,坐在田埂上晒着太阳,然后,开始讲故事,讲鬼的故事,看着同伴们吓得鬼哭狼嚎的模样,我还不敢笑出声来,只能在心里洋洋得意,小伙伴们要是知道我在瞎编故事,肯定拳头相向。好汉不吃眼前亏,好拳不敌四手,何况他们岂止四手,七八个人哪!每到学校寒假,我便会与哥哥姐姐上山打柴,十岁之后,就自己上山打柴,每次经过雷暴井,都会在这里歇一口气,捧一掬清泉解渴。如今,面对高楼林立的街道,雷暴井在哪一座高楼之下呢!那晶莹剔透、那汩汩涌流,哪!哪呀了啊!
梨树坪当然得名于它有几十棵双手也抱不拢的大梨树,一到春天,叶青花白,梨花白的清香溢遍山谷,到了夏季,那沉甸甸翠绿绿的果实便挂上了枝头,爬树摘梨,一口下去,脆生生满口生津。那时候,学校有一句醒目的标语,用大排笔书写在一堵白墙上: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工、学农我们并不陌生,打铁、磨剪子、戗菜刀;养猪、放牛、种地都能干,学军就有些茫然无措了,当时的解放军拉练动不动就一百公里,负重还要求日行四十公里,我们这些十岁左右的孩子显然学不了,于是学校组织我们小学生五公里野外拉练。记忆中,我们拉练去过很多地方,而梨树坪是我印象最深刻的。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这是拉练归来,我作文的第一句,就这一句开场的作文,老师表扬了我,还在课堂上用标准的本地普通话朗读了一遍。多少年后,这成了同学们相遇时的话题,可是我从来笑而不语,不是我愿意这样不近人情,实在是有个破绽不能点破啊!因为,那真不是一个春天,春天哪来的大梨子。有梨子的时候,那一定是一个炎热的夏季。在这样的天气里拉练,我们哪能不大汗淋漓,口渴难当。当我们在挂满果实的那些大梨树下乘凉时,我找到一棵远离视线而僻静的大梨树,以我猴子般的敏捷,不难偷偷爬上树梢,躲在那硕果累累中,任意摘取,一口生津,顿时芳香无比。当然,我的作文不能写我偷梨子吃,而是写了拉练中的老师、同学如何吃苦耐劳,发誓要将这种拉练的革命精神代代相传。这样的文章简直就是避轻就重嘛!突出了中心思想、老师一看这样的作文,还能不表扬?哪管那天是不是春天哟!那天,真是一个甜滋滋的日子哪!
如今,山坳上的那个平台还叫梨树坪,只是再也见不到一棵梨树,居然还成了一片乱石岗,一台混凝土搅拌机残破在那儿,一眼看上去就明白,这是高速公路的临时石子水泥搅拌地。几根巴毛草,倔强地从遗弃的密密麻麻如樱桃般大小的石沙中窜出身子来,摇曳在山谷的微风中,显得是那样的孤独、那样的无奈。
我的梦境之地,已然成这样了,我的沮丧无比沉重,泪眼朦胧中,不由万千思绪。唉!还有什么比梦碎了一地更能让人心碎的呢?
柳阳村不小,分上寨、中寨、下寨,一色的黑瓦木屋,这与环抱四周的青山相得益彰,像一幅水墨画,恬静、淡雅。
村头有一棵参天大古树,一条小溪从树下潺潺而过。古树一旁数十米远处住有一户人家,黑瓦木屋,这样的颜色与周围青山的色彩非常和谐。屋后是一片水田,屋前有一块晒谷坝,凡是来往于柳阳村的人,都必然要经过这里。这样的村寨,这样的人家户,在我的家乡武陵山脉中比比皆是。于这户人家而言,我只是无数过客中不知名的其中一个人,于我而言,这户人家给予我的东西,总能让我在人生无数的低潮中勇敢起来,坚持善良、坚信未来。
掐指一算,大约是一九七六年冬季的某天。那天,我挑着一担柴,走近那棵大古树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坡了,天色将暗,我放下柴担,坐在田埂上,又累又饿。回家的路还很长,应该不会少于五公里山道吧!那个时候的小孩,都像缺点心眼似的,挑不动那担柴了,就不要了嘛,走人即可。可是,我也就是这样的一个缺心眼小孩,一根筋似的,根本没有放弃那担柴的想法。什么叫饥寒交迫,那个时候就是这样的。正当我一脸绝望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走上前来,挑起我的担子,语气不容置否,说到我屋里吃点饭吧。我就跟着她走,穿过那个晒谷坝子,就到了她的家。
四十九年过去,很多细节已经记不住了,那天,我是怎么回到家的,父母亲是否过问过这事,一概都没有印象了。可是,我大脑永远没有忘记的是那一句话:“到我屋里吃点饭”,永远没有忘记那一碗饭。一个火堆上,有一锅饭,饭上还有数十片香肠,几个小孩坐在一旁,眼睛盯着我看,也盯着那锅饭。当我接过一大碗饭时,他们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那饭的香味,至今让我想起来,就口中生津,热泪盈眶。
我不知道这个慈祥的恩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姓唐,这还是我大快朵颐那碗饭时,听到屋外有人喊她唐孃。她们说些什么,我没有记忆,可唐孃在我的记忆中永不泯灭了!这样的不可泯灭,这样的记忆是几乎不可逆转的。即便是在四十二年后的二〇一八年,当我跪拜在唐孃的墓碑前,并深深地注视了墓碑上那个名字,可是,我依然记不住。在之后的岁月里,只要追忆往昔,我的脑海里还是只有唐孃这两个字。其实,在我与唐孃这件事上,记得记不住名字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定是事情的本身。与人为善,助人为乐!这两个词,听起来很好,做起来很难。在这个充斥着物欲横流、世事炎凉的世界上,唐孃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呢?
可以肯定的是,唐孃并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正如我不知道她的名字。这似乎没有什么可以遗憾的。于我、于唐孃而言,相互不知道名字重要吗?这显然不重要,重要的是唐孃的身体力行,在一个小孩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真善美的种子,且茁壮成长。那时候,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需要帮助的小孩,那时候,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慈祥的孃孃。我与唐孃的那次相遇是必然的,这样的结果源自唐孃的善良,否则,擦肩而过、漠然置之又能怎样?还能怎样?
在人间,善良确实不能解决一切苦难,可苦难缺失了善良,会有多么的可怕。这无疑是有目共睹,众所周知的。如果一个人沦落到只希望别人帮助你,而你不能帮助别人时,那么你的“活着”的存在,只能让希望和未来成为笑柄,这样的人生不需要让人记住,更不能代代相传,否则,这是一个民族灾难,甚至是人类的灾难。活着,有能力让别人也活着。坚信战胜苦难,这需要我们的力量和智慧。我与余华兄是酒友,认识他以前,我看过他的长篇小说《活着》,认识他之后,我又看过《活着》,活着多难哪!活着又多好哪!活着,还要好好活着,余华兄这是在为世人祈福,我无比坚信这一判断。
一饭之恩,焉能忘记,几十年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曾无数次想去看看唐孃,都因为这样或那样未能成行。直到二〇〇一年的金秋十月,《十月》杂志与贵州省作家协会准备搞一个活动,邀请全国百家期刊汇聚铜仁。由于我也是主要推动此事之人,便与《十月》主编王占军先一步到了铜仁。
清晨起来,我强烈地想到柳阳村看看,想去看看唐孃。那时已二十五年过去了,没有什么再能阻拦我,说走就走。我们一行七人,驱车奔向柳阳村。
车到了梨树坪时,却不能再走了,那条泥石小公路早已破败不堪,我们的越野车也深陷泥泞之中,铜仁文联的同志一再建议放弃此行,我当然不能罢休,坚持步行前往,王占军也没说什么,他用前行的步伐支持我的坚持。
早上八点用餐时,我给王占军主编讲了这一饭之恩的事,他二话没说,表示愿意一同前往柳阳村。看着王占军高大的背影,我们一行七人陆续跟上了他的脚步。
柳阳村还是那个柳阳村,古树还是那个古树,黑瓦木屋还是那个黑瓦木屋,唐孃却不再是我脑海里的那个唐孃。
她已两鬓斑白,目光依然慈祥。见一下来了那么多陌生人,她有些意外。我们像一群过路的人,或像是一群来乡下走访的干部,在她家院坝歇歇脚。
她拿出了板凳让我们坐下来,提出了茶壶给我们倒水。看着她热情地忙前忙后,一脸笑容地招待着大家,一时我居然有些不知所措。
这时候,大家都喝着茶,仰可见那棵参天大树,遥可见青山如黛、如诗如画。看起来大家心情都很好,神态悠闲自得。这时候,我的不知所措尤为凸显,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说话,心里似乎有千言万语,一时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如果一见面,我就说,唐孃,你还认识我吗?这肯定有些唐突,毕竟二十五年过去,当年那个十一岁的小孩,如今已经三十六岁了。当年的一面之缘,一饭之赠,像唐孃这样善良的好人,也许早已忘记了。在我心里,有一个好人与坏人的自我判断,坏人也许记不住他做了多少坏事,却总是念念不忘他来之不易做了一件好事,而好人也许记不住他做了多少好事,却总是耿耿于怀他一不小心做了一件坏事。
唐孃就是这样善良的好人,这时,她肯定不知道我是谁?这时,我只能告诉她,二十五年前,有一个一〇三地质队的小孩打柴饿坏了,是您给了他饭吃,那个小孩就是我。
唐孃有些惊讶地上下打量着我,似乎在努力地在回忆,生怕难堪了我,片刻后,她笑了起来,一脸慈祥。这样慈祥的笑容,无疑是我无数次想象中的重温。不可想象的是,还有什么样的笑容,可以让人感觉如此温馨。
有了这样的温馨,似乎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即便我能搜索出已知人类语言中最好的感激之词,这个时候讲出来,我想也会显得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当年,羡慕地盯着我狼吞虎咽那碗饭时的那几个小孩子,闻讯也赶来了。当然,他们与我一样,都是大人了。他们住得并不远,看见父母家来了这么多人,就过来看一看。他们一见我,显得很亲近,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告诉我,当年,他们躲在角落里,看着我大快朵颐那碗他们想吃,却只能看着我吃的香肠饭,于他们而言是多么的珍贵,多么的难忘!
那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上午。临近中午,唐孃要留我们一行人吃午饭再走,见我们坚持要走,又拿出一麻袋珍珠花生要送给我们,我们以步行不方便拿走而婉拒了。
与唐孃道别后,我始终不敢回头张望,害怕看见唐孃挥手的身影,我会忍不住热泪盈眶。一行那么多人看着我,实在让人有些难为情。很多年过去,我终于后悔了,那个“难为情”让我心里受尽了“折磨”!我忍住了一时的热泪盈眶,却让我忍不住无数次热泪盈眶!
我没有想到,那次告别,居然与唐孃是永别。这是我的遗憾,至今让我遗憾!十七年后,当我跪拜在唐孃的墓碑前时,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还是忍住了,还是因为那个该死“难为情”!那时候,我的身旁有唐孃年过半百的儿子,还有我年过七旬的老师袁浪,还有铜仁市文联主席龙险峰。这样“难为情”是有代价的,在人前的坚强,往往禁不住无数次独自的悲伤。是的,这悲伤,令人沮丧。原本,我可以做到,至少那次与唐孃的告别不是永别,可是,还能有什么可是之言,只有后悔难当啊!从二〇〇一年到二〇一八年,有十七年之久,只要我坚持是有机会再次去见唐孃的,可是,一次次错过了。我一直在自责,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时想起唐孃,梳理着与她及其家人的过往。
一九七六年冬,我上山打柴,饿极,幸亏唐孃救助;二十五年后,二〇〇一年,见过唐嬢,并与她的大儿子、二儿子取得联系,介绍他们哥俩到遵义打工,一年后,他们回柳阳村,之后鲜有联系,再之后失去联系;之后的十七年里,我曾数次打听到铜仁河西街道办寻找柳阳村,数次回复不知道柳阳村,最后联系到了铜仁市碧江区区长,才知道,柳阳村已合并到新华村,从此没有了柳阳村,只有新华社区了。
有了消息,就必须找机会去,二〇一八年秋,《人民文学》准备召开我的报告文学《看万山红遍》研讨会,征求我的意见是在北京开还是在贵阳,我说铜仁市吧!
我提前一天到达铜仁,立刻就前往柳阳村。那时候,黄区长早已帮我打听到了唐孃的消息,他告诉我,找到了原来叫柳阳村的那个地方,那里有一棵大古树,那户人家姓杨,女主人姓唐,两夫妻已去世两年了,他们的几个子女还在。
柳阳村的黑瓦木屋已经消失了,几乎都是二、三层的水泥小楼房,村道也不再泥泞,车可以沿着水泥路开到那棵大古树旁。唐孃的黑瓦木屋当然也没有了,也没有了唐孃。在原地建起的一幢水泥房,看起来与大古树很不协调,有点让我如鲠在喉,一种陌生之感油然而生。
我们虽然还是围坐在院坝里,可此院坝已非当年的院坝,一种物非人非的感慨涌上了心头。一坐下来,我的话题就往扶贫上说,本想只要柳阳村里有些小难处,我都会尽一份力的。这几年,我在乡下走村过寨的,也帮扶过不少贫困村寨,个人力量虽然有限,可这里十万,那里二十万的,也能解决一些村里的小难处。
原本,来柳阳村,是想乘着如火如荼的扶贫之际,帮助一下柳阳村。我有这个想法已经有些日子了,我常想,其他与我没有什么渊源的贫困村我都帮扶过,何说是柳阳村。柳阳村山上的柴火,曾是我家炊烟的来源,大古树下的唐孃于我有一饭之恩……,没有料到的是,一问之下,唐孃的子女们告诉我,柳阳村不是贫困村。
柳阳村居然不在贫困村之列,黄区长也证实了这一事实。这太出人意料了,不过,我也很欣慰,柳阳村不是贫困村,这多好呀!
离开柳阳村的时候,我很真诚地给了唐孃的四个子女每人一万元,唐孃的大儿子说,欧阳哥,我们不能要,我很坚决地说,喊我哥,你们就必须拿着,你必须成全哥的一点小心意!你还必须带路上山,我要去你母亲的坟墓上看看。
他当然必须地满足了我的三个必须。
如今,又七年过去了,这七年里,我没有机会再次去柳阳村。如今,我已到了花甲之年,回忆往事成了一种日常的习惯,这样唐孃慈祥的笑容便常常来到我的脑海里,让我温暖而宁静。
有人说往事如烟,不堪回首,于我而言,往事并不如烟,还乐于沉湎其中。
我很庆幸,有很多时间慢慢地回首往事。抽着烟,喝着酒,品着茶,写着想写的文章。快哉!快哉!于我而言,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此!
故乡梦,梦故乡,故乡人醒在我的梦中。人安逸了,梦也安逸。有时候,我在笑梦中醒来,妻子惺忪地说,你笑什么?我眯着眼反击说,你希望我哭啊!说完,我头一歪又睡去了。
在人间,有哭着走的人,有笑着走的人,如果允许选择的话,笑比哭好!有谁会不这样认为呢?在人间,如果有人见过初生的婴儿张嘴就一笑,那么这个人的恐惧,基本上是三魂出窍、七魄离身了。
当那一天到来,我不再从梦中醒来,那么,我一定是笑着走的,而我希望那一天,在故乡的任何一隅,只要有新生婴儿呱呱而啼,那一定是我又回来了。

作者简介:欧阳黔森,二级教授、一级编剧、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中国文联全委委员、贵州省文联主席、贵州省作协主席;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学作品七百余万字。著有长篇小说《雄关漫道》《非爱时间》《绝地逢生》《奢香夫人》《莫道君行早》等;中短篇小说集《味道》《白多黑少》《莽昆仑》《欧阳黔森短篇小说选》《水的眼泪》、《枕梦山河》《江山如此多娇》《黔村行记》《跨越山海》等十五部。其文学作品被广泛翻译成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等;编剧并任总制片人的电视连续剧和电影有《雄关漫道》《绝地逢生》《奢香夫人》《二十四道拐》《幸存日》《云下的日子》《星火云雾街》《极度危机》《花繁叶茂》《伟大的转折》《沸腾的群山》《乌蒙深处》等十九部;曾五次获得中宣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四次全国电视“金鹰奖”、四次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两次全军“金星奖”、鲁迅文学奖及省政府文艺奖一等奖等奖项60余次;“全国文化名家暨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